违规看病造成人死亡,医院该承担责任吗
患者于 2023年11月9日因眼睛模糊到四川眼科医院(别名爱尔眼科医院)就诊,挂号门诊后,医生建议患者做脑部CT,排除脑部有肿瘤占位影响,特给病人开了MR的检查,医生让去第三方机构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检查,检查完毕后机构让患者回到四川眼科医院找医生看结果。医生拿着病人的医学影像片看完了以后就说脑部没有肿瘤占位问题,未提示需要拿MR检查报告单回诊,同时医生未见到检查报告单自行就下了门诊病理诊断结果:“左眼-视神经病”,告知病人吃点维生素B1、B12观察,未提示病人需要进一步到其他医院及时就医。诊疗活动就此结束,让患者自行离院。2023年12月31日病人因为颅内出血送往华西急诊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1月16日上午(约11点病人家属找到医生确认上次看病情况,医生才第一次自主将检查报告和诊断病例报告从电脑打印才出来交由患者家属,检查报告单显示有结节占位,承认自己的漏诊,2024年1月16日找医院协商承认自己的失误,院方态度冷漠,2024年1月23日再次协商,告知需要5个工作日再回复.目前也未收到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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