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久项目部半夜盗挖林木,破坏林地有说理的地方吗?
高县可久镇龙口村联合组窑田外河边滩涂近7亩林地(包括何世明从可久粮管所职工彭某手中抢夺过来的895m、赵公银1.6亩和高夕全3.5亩)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涉龙口组和联合组集体利益和5户村民个人利益,一直没有得到有关组织和部门合理合法的解决。施工方昨夜采取偷挖盗伐的办法擅自毁坏林木和林地,促使争议扩大化。当事人之一黄某3次向110报警,可久派出所叫了一个辅警曹某姗姗来迟走了个过场,可久镇政府和龙口村组干部装聋作哑。导致被毁林木和林地无人负责。
该河边滩地在赵公银和高夕全林权证载明的边界范围内,与龙口村联合组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可久镇政府在2023年修建河堤征地时没有勘丈在案,不能以“河边滩地”为由任意践踏。
可久镇政府罔顾事实,支使施工方采取不当行为(三方对面,谁叫他们私挖乱采不就结了?)毁林毁地,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按例,征用林地必须得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如此,施工方有什么权利半夜私挖乱采?出了事各方无人出来认领和处理,法治社会,他们就硬要如此胆大妄为吗?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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