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国资委和发展控股集团带病提拔钟杰 ,为什么这样?
市国资委和发展控股集团带病提拔钟杰2023年10月27日,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举报人,称2016年钟杰进入国企工作,任法务部经理;2020年6月控股集团党委拟提名钟杰任正德融资担保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报请国资委审查任职资格,2022年7月控股集团任命钟杰任前述职务,说明钟杰的任职是控投集团提名国资委同意后被任命的。钟杰任该职务之前明显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钟杰所在的四川玉宏律师事务所与原告当事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承办律师为钟杰。《律师法》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才能申请兼职律师职业。钟杰2016年进入国企工作后,非法从事律师职业,并于2020年4月22日伪造“特别授权”委托书,经司法鉴定不是委托人的签名,控股集团歪理邪说鉴定是单方委托,不能证明为钟杰代签,该委托书是钟杰交法院的不是他签的又是谁签的?对鉴定包括钟杰在内的10多人在市司法局的会上均未提出异议,控股集团明知钟杰存在违法行为,而对其客观、公正的鉴定说三道四。
钟杰伪造特别授权委托书的目的是为了全权操控委托人,利用在正德融资担保公司的职务之便,暗中帮助对方在短期内成功转移财产保全房屋。2020年4月23日申请财产保全,同日作出查封对方房屋裁定,24日缴纳财产保全费1095元,4月27日钟杰微信告知原告还要执行保全立案,叫原告发来原、被告身份证,4月28日作出执保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4月28日执行人员王兆军到不动产中心查封被告房屋时,4月27日已转移到张某名下,5月11日执行人员对钟杰作了告知财产已转移的笔录,5月14日上午转移抵押贷款成功。下午,钟杰主动联系原告见面,称他有失误,并叫原告撤诉,原告不同意。2020年5月28日开庭审理此案时,钟杰在原告席上恭恭敬敬站起来对被告席上的被告说:“兄弟,对不起,我是原告的代理人。”由此可见,钟杰与被告有勾结。同时钟杰不带诉状,用原告手机备份在手机上读诉状。后来去调庭审录音录像视频监控时,被篡改剪辑。2020年6月原告在网上发帖曝光钟杰,同年7月6日向市司法局投诉,众所周知原告急得跳3号桥,被公安相救。市国资委、发展控股集团明知钟杰问题严得,却纵容、包庇其违纪违法事实,并带病提拔为国企单位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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