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10 12:08:51

沈阳女子穿短裤睡大街事件回顾:她丈夫表示:被谁灌醉的,谁负责

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不顺意的地方,或是工作学习,或是家庭琐事,遇到这些烦心事时,人们总会有属于自己的排遣方式,或是大哭一场,又或是做点自己喜欢的事,而更多人会选择借酒消愁。酒虽然能暂时麻痹人的内心,但也是治标不治本,而且喝酒并不是一件好事,喝多了酒不仅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危害,而且还会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因此有了烦恼,也不一定要用喝酒这种方式来排解,还有更多而且很好的方法让自己从烦恼中走出。
最近有网友在爆料了这样一段视频,在某地深夜的街头,一名女子四仰八叉地躺在马路牙子上,身边全是她用过的卫生纸,而且因为是夏天,女子穿着比较清凉,如果不是身边有一位正在打电话的女生看着她,她会遭遇什么样的危险就说不好了。

行人们看见一个女子不知死活地躺在地上,纷纷绕道而行,生怕惹上麻烦。就在女子不省人事的时候,身旁的那位女士似乎是某人通着电话,从她通话的内容可以判断出,她是女子的闺蜜,电话那头是女子的丈夫。闺蜜在电话里告诉女子的丈夫,女子如今喝醉酒,正躺在路边不省人事,希望他能过来把女子接回去,最好是把孩子也带过来,但女子的丈夫似乎是不想管妻子,因此闺蜜的情绪便激动起来,用质问的语气对女子的丈夫说道:“你老婆睡马路上你都不管了?她还是不是你的老婆?你这样做还算男人吗?”

但丈夫的回答却是:“跟谁喝得谁管,反正我是不想管。”听到女子丈夫的回答,闺蜜急得跳脚,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从视频和通话的内容来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子是个有丈夫和孩子的女人。

但在最近,她可能和丈夫起了什么矛盾,为了排解心中的烦恼,她便与闺蜜出来喝酒,最后可能是一下没控制住,所以就喝多了,而闺蜜一个人根本没法将她弄回去,最后女子睡在了马路牙子上,闺蜜也拿她没办法,只能联系她的丈夫,但没想到对方压根就不想来。

事后这段视频被传到了网上,网友们也各有各的看法,有的认为女子不知分寸,喝成这样还躺在大街上,完全不知道自己正身处危险中,如果遇上欲行不轨之人,那么仅凭闺蜜一个人是护不住她的。在网友们的评论中,大多数都是支持丈夫的,他们认为这本就是女子的错,丈夫不来接也是有道理的。而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虽然是女子的错,但丈夫不来接妻子,任由妻子躺在大街上,这未免太过分了一些。

其实网友们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或是肯定某一方的说法,将其综合在一起或许才是对待此事最好的态度。首先女子做得确实不对,她既然是为了家庭而烦恼,那她在喝酒时为何就没想过自己的家庭?

她身后有父母,有丈夫,还有孩子,她这样不把自己的安全当回事,最后伤害的只会是她的家人们。而丈夫其实做得也不对,就算夫妻之间有了矛盾,但既然都是夫妻俩了,又有什么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而丈夫却因此闹起了脾气,放任妻子躺在大街上不管,如果最后出了危险,他后悔都来不及。因此丈夫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将妻子接回去,就算还生着气,但至少先让妻子到达一个安全的环境,而不是全然不顾妻子的安危,只顾着自己的脾气。最后的结果我们无从得知,但女子应该是没有遭遇什么危险的,但这名女子是因为身边还有个闺蜜陪着,而在一些因醉酒而起的QJ案中,那些受害者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她们正是因为喝醉了就导致自己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所以才会遭受危险。

但事后有很多受害者都会因为羞耻心而选择独自承受这一切,而不是选择报警,而这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嚣张,之后也肯定会出现更多的受害者,因此想要将这种犯罪行为打击到底,受害者的不隐瞒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只要受害者报警,那些犯罪分子就一定会受到应得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面对侵害,及时报警处理才是最好的办法,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羞耻心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这样一来,不仅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受害人自己也会时刻处于被侵害的阴影之中,而报警之后,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一切就都会过去。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夫妻之间其实并不会有无法解决的矛盾,通过沟通,没有什么事是无法调和的,同时遇见烦恼,我们也应当学会去用更好的方式排解,而不是通过喝酒这种既伤身又不利于自身安全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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