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9 11:35:09

致新闻媒体的一封投诉信 一个巴中民营企业的悲催遭遇]

致新闻媒体的一封投诉信
一个巴中民营企业的悲催遭遇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报社领导和记者:
你们好!我是巴中市鑫蓝天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蓝天公司),现向你们反映我的悲催遭遇,希望得到你们的关注和帮助。
我司承接酒店宾馆洗涤业务,也是此行业在巴中的引领者和开创者。2001年在巴州区茧丝绸总公司厂内3号茧库设立蓝天洗衣部,2016年变更为有限公司。
    2016年蓝天公司应环保部门的要求,对以前燃煤锅炉改造成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新建了除尘设施,巴州区环保局委托巴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报告,并出具了合格报告。巴州区环保局发函给我公司准予生产 《巴区环函(2016)96号》。
2017年6月7日,巴州区质量部门领导现场携媒体录制推广宣传视频。
2017年8月2日,市人大、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局长(吴良玉)等一行十几人携媒体也到现场视察并一致肯定,表扬。
2017年9月,巴州区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发改局的文件,拟订在巴中区实施煤改电电能替代项目,巴州区发改局领导王天宇多次找我沟通让我公司领头进行电能替代项目,为巴州区其他的观望的企业作示范,于是我公司率先花费几十万元又进行了电能替代项目的改造,将刚改好不久的生物质材料锅炉淘汰,12月电能替代项目竣工验收。12月25日,我司分别与巴中市发改局、巴州区发改局、巴州区电力公司签署了巜巴中市鑫蓝天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电电能替代项目竣工验收表》,巜煤改电电能替代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确认表》,《煤改电电能替代项目电价优惠政策申报条件确认表》。
2018年2月,电能锅炉投入使用,彻底达到零排放。5月,市发改局领导(李恒亮)带领多家企业来我公司参观学习电能替代项目。
   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2月17日分别收到省、市、区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16万元。
综上所述,我公司是改造合格,符合法律规范性生产的合法企业。
就在我公司刚刚举债连续环保技改投运不久, 2019年被经信局告之公司被列为“散乱污”企业,瞬间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从一个环保改造先进示范企业变成"散乱污"企业,要求搬迁。我多次要求他们岀具"散乱污"的依据(至今也没有相关依据)。随后,东城办事处,经信局等单位颁发了停水断电的文件。
我公司连续两次举债改造,负债累累,仍然配合政府决策同意搬迁。然而,在2020年12月21日,区政府指示巴州区丝厂留守组将我公司已经停运的价值数百万的设施设备在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搬迁协议,也没有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全部被野蛮拆迁,割裂,割断,现场空空如也,一片狼藉。27日有报警出警记录和现场照片和视频,致使我本人一病不起,患上了抑郁症。如今两年多了,投诉无门,被各种推诿,所有设备随意堆放在一个破烂的仓库里,已经完全报废!
2023年5月,丝厂留守组又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我公司搭建的厂房夷为平地,厂内设施及物品不知所踪,导致我公司再次受到严重损失,金额达数十万元,我一生心血毁为一旦,血本无归。
6月2日,得知厂房被毁我又一次报警,巴州区东城派出所岀了现场。
从2020年12月以来,我司通过信访和亲自找到相关领导等方式,都是各种推诿,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得到一个说法和解决方案。在此请求相关领导明察,还我司公道;也恳请新闻媒体的领导们及记者为我司的惨痛遭遇呼吁。万谢!
巴中市鑫蓝天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8日巴中市鑫蓝天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您公司在巴中麻辣论坛反映的《一个巴中民营企业的悲催遭遇》已收悉,对您公司反映的相关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机器设备拆除情况
    2019年11月5日至1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巴中市开展督察工作,反馈巴中市巴州区“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突出,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并于2019年12月9日,印发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报》,《专报》指出,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豆皮加工厂等27各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并未做到拆除设备、清除原料。
    鉴于省督察通报,市、区政府领导多次现场指示,要求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限期搬迁完毕,并做到“两断三清”。2020年12月18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在巴州区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时发现,被通报的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仍然在生产作业。为此,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再次责成区级相关部门及丝厂留守组速查速拆速关。2020年12月20日,丝厂留守组按照“散乱污”办的工作部署,在区经信局、国资局、东城街道办事处的现场监督、指导下,组织人员对机器设备进行了拆除。因机器设备较大,操作不易,拆除之前便多次电话告知法定代表人何丽华,拆除时必须到达现场进行专业指导、维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但何丽华以不在本地为由,拒绝到达现场。
       二、关于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与丝厂留守组最末一次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即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5日,年租金2.8万元。签订协议当天您公司向丝厂留守组财务科交清了当年租金。2017年3月至机器设备拆除期间,长达近4年未履行租赁手续,双方租赁关系实际上已终止。
       三、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至今,留言人多次到市、区两级部门反映,区人民政府也多次专题研究,我单位与留言人沟通并答复,通过行政诉讼和搬迁补偿方式予以化解,但一致未果。目前,按照工作安排,我单位负责对鑫蓝天酒店服务公司自行搭建的简易厂房进行实地勘察、测绘;东城办事处负责制定方案,按程序报政府专题研究后,予以搬迁补偿。
    感谢您公司对我单位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谢谢!

                                                                                                         巴中市茧丝绸总公司
                                                                   2023年11月27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巴中难道是个法外之地吗!看过发言人的回复内容,我公司完全无法接受,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与回复中的说法恰恰相反
    我公司事事按要求办,为了跟上政府的政策,从2016年开始陆续投入重金进行环保改造,并取得了环保部门出具的合格报告。2016年6月7日巴州区有关部门领导到投运现场录制推广视频(有图片及视频为证),2017年8月2日市区各个部门十几位领导(包括时任巴州区环保局局长)携电视台到现场调研,当场肯定了环保改造结果并录制视频推广,当时完全是学习的标杆(有图片资料为证)。
    随后不久,巴州区政府又在巴州区推行“煤改电电能替代项目”,巴府办《2018》27号文件摘要如下
    1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2.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日前)
    3.验收阶段(2018年2月28日前)
    由于投资成本大,使用成本高,各个企业都在观望。
    巴州区发改局领导多次找我公司沟通,让我公司带头改造做个示范,并承诺“鸭子走前面有清水”,于是我公司又全力配合政府花大量资金负债进行了“电能替代项目”改造示范。将我公司刚刚花重金改好投运的环保实施淘汰,于2017年12月取得了竣工验收书,2018年2月投入使用,后分别在2019年12月和2020年2月按规定获得了省、市、区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此证明我公司技改,环保是完全合格的!
    2018年5月发改局的领导们带领辖区内其他还没有改造的企业来参观学习,引导他们改造,给后面改造的企业提供了借鉴并减少了改造投入。我公司前后两次改造负债累累,虽说拿到手的补贴与技改的投入支出显得杯水车薪,也没有获得额外的所谓“鸭子走前头有清水”的好处,但能得到政府的肯定,为企业以后的长期发展打下基础,仍然感到非常欣慰。
    事与愿违,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8年3月,巴州区成立了一个"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在巴州区经信局,针对大气,水,土壤的污染进行整治。实在搞不懂一向积极配合政府改造,一切按要求办的标杆企业,我公司在2019年6月却被不明不白的列入“散乱污”整治企业,便发了断水断电文件(请注意省环保是2019年9月针对督查的,当时我公司技改补贴都还没有下来)。
    所谓“散乱污”整治,是指针对大气.水,土壤的污染,请问我公司几个月前还是政府的环保改造的示范户,并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电能替代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确认表》正等着环保技改的补贴资金,怎么就迫不及待地成了“散乱污”企业?如此反复,这是打了谁的脸? 难道我们民营企业成了被耍的猴子?
    至今我始终想不明白,空气(使用电能)零污染,噪音有合格报告,排放有合格报告,土壤污染更没关系,同时也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报告,还有刚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的技改合格验收。这些花费真金白银,通过投入实打实的改造换来的报告、合格验收统统都没有了用,各级单位的手续岂不是成了儿戏?
    搞运动式的“散乱污”整治,不由分说贴上“散乱污”的标签就难以幸免于难了……
    紧接着我公司被以“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的理由要求搬迁,直到现在都没有告知什么手续不全,什么地方“违法违规”?实在让人不解,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换句话来说,就算是真正的“散乱污”企业,根据巴州区政府(2020)8号文件(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补助方案),也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补助方案吧?文件方案成了摆设,试问全巴州区可有那个“幸运儿”享受到了整治补助方案内的政策?是不是这又是一个玩笑?
    给一个正常合规经营的企业“贴标签”“扣帽子”,在我公司早已按照要求停运,同时在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和补助方案的情况下竟对无人值守的企业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毁坏性拆除,天理何在?数百万的投入,一生的心血毁于一旦!
    如今,竟用一个倒闭了几十年的丝绸公司的名义,以房租说事,能自圆其说吗?由于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当时我向丝厂留守组递交了书面的房租减免及缓交申请,也得到体谅和同意,我公司之前与丝厂留守组并没有因为房租的问题发生任何矛盾。该情况在今年8月1号,丝厂留守组给我的信访回复称:“拆除机器设备是因为散乱污整治”,(丝绸公司回复文件为证)很明确并不是因为房租的原因而拆除,如今又以房租作为理由来说事,找的这个理由未免太过牵强!
    找这样的理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丝厂留守组不明不白的就捡到了“一把强拆的尚方宝剑”变成了“强拆的执行者”,把因该由政府单位干的活都干了,于理于法都说不通,讲出去会成为一个笑话,突然找到一个“房租”的理由,看上去便显得“合理合法”了。
    2020年12月疫情期间被不明不白强拆至今投诉无门,疫情期间,老百姓的日子本来就难过,企业的日子可想而知,再加刚刚两次环保改造已是雪上加霜,却惨遭此祸,政府不是一直宣传的保民生吗?为民营企业服务吗?而我公司遭遇的却是一刀切的雷霆手段!被各种推诿不说,还被扣上各种帽子,如今丝厂文创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我公司投资数百万元的所有设施也再次被拆毁(仍然是没有告知的情况下),部分设施设备不知所踪。苦心经营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实在令人痛心,经此一劫我也身心备受煎熬,需要长时间抗抑郁治疗。3年啦,这种煎熬在一直持续,近年巴州区民生诉求大起底,还望领导重视民营企业的艰难。
    在此我弱弱的问一句,民营企业生存就这么难吗?难道老百姓维权真的那么难吗?拜托过路的通晓法律法规的大侠们指导指导,也希望你们正义之手多多转发呼吁。

待审核vSwyfe 发表于 2024-3-31 06:25:33

“ 2019年被经信局告之公司被列为“散乱污”企业,瞬间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从一个环保改造先进示范企业变成"散乱污"企业,要求搬迁。我多次要求他们岀具"散乱污"的依据(至今也没有相关依据)。随后,东城办事处,经信局等单位颁发了停水断电的文件。……” 应该有人去调查一下,给民营企业一个良好的政商环境,环境好了,才能引得来企业,留得住企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致新闻媒体的一封投诉信 一个巴中民营企业的悲催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