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来医院拉横幅,为自己丈夫提亲纳妾,这种行为违法吗?
江苏新沂一女子来医院拉横幅,为自己丈夫提亲纳妾。横幅上书:“横普外科护士王某深爱我夫,作为正妻,特来提亲纳妾”。医院领导觉得女子在门口喧哗的行为影响恶劣,很快出面制止,只见门口围满了数百名看热闹的人,现场一片混乱,医院领导劝说女子撤下布标尽快离开,但对方就是不走,双方发生争执。后经有关人员劝说,女子最终答应拆除布标,寻求其它途径解决。这种行为违法吗?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如果其行为侵犯到他人权利,例如,丈夫的寻欢“对象”某某的名誉权等权利,或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权应当理性,合法合理,拉横幅这种行为并不可取。对此行为公安机关一般是批评教育,严重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医院来说,如果对方行为对医院造成严重损失,可以要求追求对方的法律责任,一般都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在医院这样神圣的地方,每天要有多少生命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给多少病人及亲属进出造成不便。妻子没有想过此举不仅贬低第三者、影响医院形象,也给病患者造成不便。这是生活中的事实,从法律层面来讲,妻子的做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但从社会道德上说,妻子给了小三和丈夫狠狠地一巴掌。寻欢虽然是不对,对婚姻不忠,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果想要挽回丈夫的心,可以私下好好沟通,或者通过亲戚朋友的劝说,看情况,如果能改过则可以收敛。如果丈夫不知收敛,继续这样,那就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每一个人都受法律保及约束。妻子这么做,应该是想搞臭小三的名声,有点破釜沉舟的意思。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们好过。但是这种做法实在无法苟同。俗话说"聪明女人搞定男人,笨女人搞定女人"。这样做,除了能拆散他们,并没有别的什么意义。每一个具体案例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很难有人能进行教科书式的维权,但毫无疑问非法的私权报复,也是能给当事人给惩罚,也能震慑一些了解此案的人,这也是私权报复唯一的意义,但从社会面来讲这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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