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9-5 09:49:08

涪城区信用联社领导漠视群众利益 原职工合法诉求两年置之不理 盼望省委巡视组督促...



涪城区信用联社领导漠视群众利益
原职工合法诉求两年置之不理
盼望省委巡视组督促涪城区及时核查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996年10月,经农业银行绵阳市分行统一组织考试,涪城区信用联社负责政审、体检合格后,录取了60多人为该社合同制职工,本人就是其中一员。
本人于1995年8月至1998年2月在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塘信用社工作。其间,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为临时用工,1996年9月至1998年2月为合同制职工。1998年2月,经联社批复同意后辞职,进入其他单位工作至今。
为保障即将退休后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1年 8月和12月两次向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改制为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刘敏行长当面陈述,请求按照国家政策法规,为本人在石塘信用社工作时期补缴社会保险。但是,该公司一直置之不理。
2022年4月,本人向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责令绵阳农商银行依法为本人补缴社会保险。该局社会保险股审核受理我的申请后,及时向绵阳农商银行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两次前往该行人事部督促办理,随后又多次电话督促,但时至今日,绵阳农商银行依然置之不理。
五问绵阳农商银行
一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合法诉求,被绵阳农商银行领导置之不理长达两年!本人个人申请不理,主管部门督办也不理,两年时间毫无回音!
党中央提出整顿“四风”问题已经十年!请问绵阳农商银行领导,你们的官僚主义作风,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是如何整顿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请问绵阳农商银行领导,你们心中还有党的群众纪律吗?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请问绵阳农商银行领导,你们哪来的底气藐视法律?哪来的底气藐视主管部门!
据四川农信官网披露的绵阳农商银行年度报告显示:该行2021年利润总额1.44亿元,净利润1.06亿元;2022年利润总额1.57亿元,净利润1.89亿元。请问绵阳农商银行领导,你们没有经济能力为一名即将退休的老职工补缴两三年的社会保险费吗?
几近绝望的时候,我欣喜看到省委巡视组进驻涪城区开展巡视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否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是否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等情况成为这次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这充分证明省委对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让我重新燃起解决问题的希望。
殷切盼望省委巡视组督促涪城区党委政府及时核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个重燃希望的人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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