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两次入室想强迫与女子发生关系,为得手被判一年两个月
在河南洛阳。发生了一起气愤的案件,现年35岁男子梁某为已婚人士,和女子陈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两人在不同的部门,且两人都居住在公司提供的同一栋楼宇,事发前梁某酒过三巡,趁着酒壮人胆之际,来到女子陈某家门口以采用忽悠欺骗的方式,骗得陈某开门,之后擅自闯入其居住的房间后,想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陈某发生关系,但因陈某的大力反抗,并对梁某声称自己来了例假,梁某才未能得逞。离开后的梁某为了不让陈某报警,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陈某转了一万元。当晚因梁某没有得逞,陈某就没有报警,而是打电话告知自己丈夫和梁某的妻子,到了第二天陈某和她丈夫、梁某和他妻子双方在协商处理此事时,因几人彼此都是同事,最后几人出于各种你原因也成功协商解决了,之后陈某还将之间梁某转给她的1万元,转回给证某的妻子,梁某也当场表达了歉意,并说时酒后乱世等等之类的话语。几个月后,狗改不了吃屎的梁某再次趁陈某在卫生间洗澡时,通过攀爬的方式闯入陈某的家中。梁某悄悄打开卫生间的门口后闯入,(小编怀疑梁某公司是卖锁的,而他是负责开锁的)试图强行与陈某发生关系。陈某又一次强烈反抗,并大声哭喊。之后陈某的两个孩子在房间听到哭喊声后,跑到卫生间查看,而陈某则趁机带着两个孩子跑到卧室。梁某上前拉住卧室的门把手,企图阻止陈某锁住卧室门,陈某灵机一动对梁某谎称说穿好衣服再出来,梁某才松手。在梁某松手时陈某趁机反锁卧室门,并将室内的家具推过来顶住卧室门,并告诉梁某,让他赶快离开,同时大声呼喊邻居求助。于是没能打手的梁某见状只好暂时离开陈某家。等梁某走后陈某因害怕,当晚带着孩子到宾馆住宿一夜次日,陈某通过电话告知丈夫和及梁某的妻子,同时还打电话报警求助。梁某经警方电话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因梁某未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陈某也对梁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最终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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