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3-9 14:40:59

女子妇科检查后,感觉体内异样,去厕所查看发现是塑料套

银针凭妙手,白衣秉丹心。世人都言,医者仁心,白衣从来无所畏惧,他会迎着黑暗生生不息。生命所托,健康所系,医生这个职业,是最不应该去怠慢的,因为它神圣的光辉下,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选择医学可能是偶然,但是身为一名医生,就要用一生的忠诚和热爱去对待它。人们在重大疾病面前往往无能为力,他们将生还的唯一希望寄托在了医生身上。当下由于部分医生的懈怠造成的种种惨痛的医疗事故不禁消耗着我们对医生的信任。本文讲述的一名女士看病但是由于医生的懈怠造成身体异样的事件。女士丁某(化名,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一名打工人,由于工作繁忙,生活作息紊乱,经常熬夜加班,有时连饭都吃不上。渐渐地,她的身体不堪重负,总是感觉腰酸背疼,浑身乏力。这样下去,不仅工作做不好,身体还出了问题,因此,她决定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仔细了解之后,她选择了一家评价不错的妇科医院。之后在那里做了一次价格较高且项目有16项的健康体检。体检报告出来之后,医生仅仅只是告诉她要好好休息一下,调理一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最近压力大,饮食不调,造成的身体负荷较大导致的。丁某得知自己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后就打算回家休息两天就继续工作。可是回到家后,她感觉身体里面有异物,使腹部痛得难受。这种不适感让她忍不住蹲下来捂住肚子。刚蹲下不久,她就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腹部掉出来,她看后发现居然是一个细长的塑料袋。仔细思索后,她发现那个塑料袋好像是在医院体检时医生拿出的针管包装袋。医生这种懈怠和不负责任让丁某很气愤,于是丁某当天就带着这个塑料袋去医院质问医生。可是,医生并不想承担责任,给的理由也含糊不清,并且催促丁某赶紧离开。医生的这种态度和不负责任彻底激怒了丁某。她本想要一个态度,一个道歉,可是就这种平息的方法,怎么能让丁某平息怒火。因此,她直接找上了医院,要求医院退回体检费并且补偿精神损失费。但是医生并没有被威胁住,还扬言她这是敲诈行为。丁某没想到医生这么强势,于是一开始被吓住了,就只要求他退回检查费。医生看出来了她的让步,感觉她不会真的将这件事情声张出去,于是便开始得寸进尺。但是丁某并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她开始咨询周围的律师朋友。得知真相后,她明白了医生并不占优势,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于是她直接找有关部门反映这件事。部门一旦介入,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就不仅仅是这样了。本案中的医生由于严重不负责,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粗心大意,马虎草率规程造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本案中涉事医生,在使用检查工具后,未能细心检查,导致滞留在患者体内的塑料袋对患者身体造成了严重影响。《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因丁某及时发现了这个塑料袋的存在才幸免于难,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医生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是由于医生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将塑料滞留在患者体内,让患者身体产生了不适,并且也没有给患者一个合理的解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该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行为。《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不要等待处分下来才追悔莫急,生命可贵,开不起任何的小差。一时的疏忽,可能断送掉一个鲜活的生命。这样的后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承担的,既然选择了这样一份光荣的职业,那就要在这份荣光下面,身体力行,谨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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