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2-28 15:40:23

女博士被导师玩弄3年:结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初是如何开始的

谁说这不是个整顿不良导师的机会呢?大学校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外人往往很难深入了解它的运行规则。西南大学36岁女博士曹某的举报,为我们提供了了解这个系统的切入点,她是那根抽丝剥茧的线。曹某和导师不正当关系的开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导师引诱学生的典型样本。曹某举报称,其于2019年考上西南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二级教授赵某。入学不久,导师在聊天中告诉曹某,自己和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多年无夫妻生活,以此对女方进行试探,并许诺要将女方培养成学术大咖,帮其留校任教。导师赵某最终,在赵某的引诱下,曹某与其在学校外的宾馆发生了关系。此后3年里,曹某一直和导师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按照曹某的说法,导师赵某对其可谓召之即来,自己稍有不从就会被删好友甚至拉黑,因此自己是被导师胁迫的,如果自己不接受很有可能无法毕业。直到2022年9月,曹某未能正常拿到博士学位,其认为是导师赵某从中作梗,于是将此事曝光,并要求学校正常授予博士学位。根据西南大学通报,最终的处理结果很明确了。1、赵某这边,因师德师风败坏,其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从专技二级岗降低为专技五级岗,并按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吊销教师资格证。2、曹某这边,学校认为其无创新性学术成果或业绩,不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暂不授予博士学位。除此之外,或许很少人注意到通报中的一句话“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这或许意味着,曹某毕业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曹某博士学业未完成,其导师赵某又被取消导师资格,那么就需要其他导师来指导曹某继续完成博士学业,可对于曹某这种学生,几乎所有导师都不敢带。这时候学校就会出一个和稀泥的办法,找3-5个导师组成导师组,一起带你。看上去是加强辅导,实际上是三个和尚没水喝,大家都是你的导师,结果就是谁也不是你的导师,并且还会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审查,不达到博士毕业的标准绝对不会让你毕业。所以,接下来曹某或许能毕业拿到博士学位,但必须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这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导师身败名裂,学生也没得到任何好处,而且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对于后来者而言,重要的是这段关系是如何开始的?如何把这种关系扼杀在萌芽中?曹某作为大龄女博士的无奈。有人说,曹某明知道导师是有妇之夫,还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与导师保持不正当关系,就是知三当三,是对导师的性贿赂,也应该受到谴责。这样说的人,是不了解大龄女博士的无奈。曹某生于1987年,今年36岁了。这个年级还在读博,说明其是在工作数年后又回来考了博士研究生,因为正常来说,一个人从本科读到博士,22岁本科毕业,25岁硕士研究生毕业,最迟30岁以前是可以拿到博士学位的。上海一位40岁女博士曾公开征婚大龄读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曹某对之前的工作非常不满意。为了改变命运,其冒着风险辞去工作读博,这真的是一个极大的冒险,因为博士毕业并不意味着就有好工作,但曹某还是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只能说明其非常渴望改变原来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其通过努力考上了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当导师赵某告诉她,要将其培养成学术大咖,今后不会再招其他博士,毕业后要运作将其留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任教。面对这种诱惑,一个渴望改变命运的大龄女博士怎能不心动?所以,简单的说曹某也有问题是不公平的,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可能都没办法拒绝导师。导师和研究生关系的复杂性。对于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不少毕业后的学生表示一言难尽。首先,他们是师生关系,导师指导研究生做课题,发论文;其次,他们是雇佣关系,不少研究生私下喊导师老板,因为是“老板”给他们工作(科研项目),给他们发科研补贴;再次,他们还是合作关系,学生帮助老师完成工作,老师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要求的论文。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下,如果男性导师向女研究生提出不正当要求,女方该如何决断?1、可能很多人会回答,当然是拒绝啊。事实上,很少有女生能干脆果断的拒绝。我们身处外面会觉得很不可思议,面对这些不合理要求的时候,完全可以拒绝啊。有这种认识,是因为我们不是那个导师的学生。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真的遇到这些事情时,谁会有勇气和自己的导师硬刚?你去找校领导,校领导不想管怎么办?你知道老师之间彼此什么关系吗?如果真的闹大了,闹到媒体,自己最后能得到什么?真的所有人会认为你是无辜的吗?请问谁还敢收一个举报自己导师的学生?身为博士谁又有那么多精力去举报?尤其是男女关系这种事情。在双方没发生关系之前,你举报,根本没人理你。因为所有人都会说“人家导师又没跟你发生什么啊”“是不是你自己想多了”。如果找校领导,最后也不太能给导师什么处分,毕竟此时导师什么都没做。最后还得回去当导师的学生。那么在双方发生关系后立即去举报呢?所有人都会说:“人家为什么找你,你自己就没问题?”2、也会有人说,那就退学不要读了,学业重要还是清白重要?这样回答的人低估了就业的难度。大部分人读研、读博是迫于无奈,因为本科毕业根本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强行就业等于完全放弃了人生的希望。退学后找工作,因为早就过了就业季,更难找到好工作;退学后重考,则又要面临极大的精神压力,任何考过研的人都不愿再次感受那种煎熬。最终结果就是,面对男性导师的试探、引诱,大部分女生真的不敢和老师硬撕,于是在犹豫不决中被导师一步步拿捏,而这种关系一旦形成,对处于弱势一方的学生来说只有继续忍受,要么一开始就举报,要么永远不举报,越晚举报,沉没成本越高。这样心理强大的忍到毕业后举报或者永远埋藏在心底,心理脆弱的不排除发生抑郁进而走向绝路。所以,如何避免这种开始?核心是要加强对高校教师轻微性骚扰行为的惩戒。西南大学这起事件中,有一个聊天截图非常有意思,导师赵某说:别人都不会拿自己的隐私去让世人观览的,像你这么说,人与人之间都没法聊天了,聊天都成了引诱。很明显,这个聊天的背景是,女方曹某认为导师通过聊天引诱自己,赵某则否认这一点,其认为这是私下的聊天,而私下的聊天不能公开让世人观览,否则私下聊天即没有自由。不得不说,导师赵某这个理由很有蛊惑性。赵某明明是在用大尺度聊天企图引诱女方,其却将自己的行为包装为私下的真性情。是啊,连《孟子》都说“食色,性也”,作为饮食男女,物质享受和感官享受是人的天性,我向你展示私下的真性情,是不拿你当外人,你还要举报我?这样一来,性骚扰成了真性情的聊天,即便心里有不满,女方也不好意思拿这个去举报导师。这一点很要命,所有不对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有试探这一步。这种试探实质上也是一种性骚扰,但是法律对这种轻微性骚扰的认定和惩罚均存在局限性。《刑法》中明确了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的刑罚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则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遗憾的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未明确将言语挑逗、肢体动作等危害程度较轻的一般性骚扰行为涵盖其中。这样一来,面对导师的试探、引诱,如果女生去举报,不管是校方还是警方,很可能不会对导师做出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处罚,这是导致“导师们”有恃无恐的对学生进行试探、引诱的重要原因,一来可以以真性情掩盖,二来法律也没有惩罚机制。因此,如果想从源头上杜绝导师和女学生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必须将教师对学生的言语试探、引诱,以及轻微的肢体动作骚扰纳入性骚扰的范畴,并规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对举报的女生进行保护。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心存不轨的导师们有所忌惮。最后想说,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无论何地,都需要将其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在高校中,导师是学生尊重、获取知识的所在,也是权力的所在,因此只有限制、规范导师的权力,才能遏制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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