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安徽女子找公公借钱看病,惨遭公公侵犯,儿子连砍父亲十几刀
2015年4月8日,安徽省定远县某医院住院部,突然传来了一声哀嚎。正在病房里照料父亲的李女士听到后,连忙走出病房,却见一名穿着病号服的男子,正拖着一个老人朝厕所走去,而男子手上还提着一把尖刀。被拖拽着的老人反复尝试挣脱都无济于事,他朝着男子不断求饶哀求,可男子却不为所动。直到老人被拖进厕所后,又是几声哀嚎从中传出。等病号服男子从厕所里出来时,不仅他手上的尖刀已经染红,就连病号服都沾了不少血。李女士一看,吓得不敢出声,只能等男子离开后才打电话报警。警方接到报案立刻赶赴现场,来到厕所发现老人果然已经死亡。可当警方对死者和凶手的身份进行调查时才发现,死者和凶手竟然是父子关系,为什么身穿病号服的儿子,要对自己的父亲下如此毒手?这一切,或许只有等凶手落网后才能够解答。好在警方很快就将凶手王某成功抓获,王某落网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可他却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做错,要怪就怪自己的父亲他该死。原来这个故事,还得从王某患上肝癌开始说起。王某是一个建筑工人,早年和妻子林女士结婚后,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王某却有一个不良爱好那就是喝酒,不管什么日子,下班回家的他总喜欢喝两杯。可这样一来他的身体就难以负担,于是久而久之王某的肝脏便出了问题。某天下午,王某在工作时突然晕倒在地,工友把他送到医院后,经过医生检查发现,王某患上了肝癌。这种癌症并非不能治疗,好在王某此时还只是中期,完全可以通过药物等手段,挽回一条生命。可偏偏想要治病,就必须花费大量的钱财,而林女士和王某的积蓄根本就不够。这时林女士突然想到了公公王老汉,王老汉在老家有一栋老房子,不久前刚拆迁,公公手上应该有不少钱。虽然平时丈夫和公公的关系不好,但如今事关丈夫的生命,相信公公也不会吝啬。可让林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这次去借钱给丈夫看病,非但没有拿到钱,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原来王老汉是一个贪花好色之徒,在妻子去世后经常找女朋友,并将不同的女人带回家。王某一气之下选择离家出走,并不认这个父亲。久而久之,父子俩就没有了联系,老死不相往来。可如今林女士找到王老汉,希望王老汉能够借钱给丈夫看病,王老汉非但不准备借钱,还看上了身材婀娜的林女士。林女士虽然已经结婚,并且有三十多岁,可因为保养得当,在王老汉的眼中还属于一个美女。因此王老汉趁着林女士来找他借钱的机会,强行对林女士实施了侵犯。事后王老汉表示自己可以借钱,但林女士必须守口如瓶,并且经常来陪他过夜。林女士为了丈夫尽快痊愈,只能忍痛答应。可林女士的遗产却被王某发现,在王某的逼问下,林女士只能交代了王老汉的所作所为。王某一听,恼羞成怒。刚好这天下午,王老汉拿着钱来医院缴款,王某一气之下酿成了这桩血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王某故意剥夺王老汉的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王某作为儿子,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属于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但考虑到王老汉本身存在严重过错,因此法院很可能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基础上对其量刑。回顾这桩悲剧,不难发现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王老汉。如果不是王老汉背弃人伦,有悖道德,王某也不至于以子弑父,当然他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就算王老汉有错在先,他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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