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轨后,为了得到男友的原谅,竟帮助男友强奸闺蜜。两人获刑!
女子出轨后,为了得到男友的原谅,竟帮助男友强奸闺蜜。分手后,女子将男友强奸之事告知闺蜜,闺蜜报警后,法院这样判.....男子李某因发现女友田某出轨,遂提出分手。田某为了让李某原谅自己,田某同意李某提出要与其闺蜜唐某,发生一次性关系的要求。去年5月7日,田某与唐某参加完聚会,准备各自回家时,田某声称其男友出差,只有一人在家,随后便邀请唐某到其家中继续喝酒,唐某同意。两人来到田某住处后,田某从冰箱拿出之前提前准备好的几瓶酒,然后二人以玩游戏的方式把酒喝完。由于之前已大量饮酒,所以很快唐某就已经醉酒昏睡了。在确认唐某已经熟睡之后,田某发信息通知在附近等侯的男友。李某进屋后,与田某一起将醉酒昏睡的唐某抱到卧室的床上,之后李某趁机与唐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李某离开。为了掩盖事实。田某在清理完现场后,到床上与唐某一起入睡,制造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假象。次日,唐某见二人同睡一张床,没多想就回家了。回家前还按田某的建议洗澡了才走。半年后,因田某再次出轨。李某果断与其分手。分手当天喝酒后,田某将李某强奸一事告知了唐某。得知真相后,唐某报警。随后,检方以强奸罪对李某、田某一起追责。一、李某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手段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妇女醉酒昏睡后,不会、不能抗拒的情形。李某趁唐某醉酒昏睡后不能、不会抗拒之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唐某发生了性关系,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二:田某也构成强奸田某涉案的原因:1、虽然田某没有直接参与实施强奸,但从开始不怀好意地诱骗唐某到其家中喝酒并故意让其喝醉,随后还通知李某前来强奸。田某的行为对本案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间接帮助他人完成强奸行为,依法应视为共犯,即是共同犯罪。2、当李某提出想强奸唐某时,田某同意帮助的那时起。田某就已经参与其中了,即属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共同预谋行为。实践中,有参与共同预谋犯罪的,或者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在明知道行为人是犯罪行为而仍然为其提供帮助完成犯罪行为的,视为共同犯罪论处。因此,田某也构成强奸罪。据此,法院经合议庭审议后,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两年。三、本案的警示作用1、务必要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任何理由参与其中,有时候犯罪份子在预谋犯罪时,可能会因你不经意的某一句话就会间接参与其中,甚至会被以同案同罪论处。假如真的已经涉案,唯一正确自救的办法只有报警求助并制止犯罪,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你的罪行,得到最宽大的处理,甚至可以免予处理。2、李某是个渣男,这是事实。但是田某半年内两次出轨,还帮助他人强奸闺蜜。其品行、其三观与渣女这个标签也是匹配的。女性应当以此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引以为戒。做个品行、三观端正的三好女青年。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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