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江苏一起荒唐的伦理案
“人伦睦,则天道顺”,有违人伦,所求无益。人活在这个世上不能只图一己之私,为所欲为,任何时候,行为都需受到秩序的管控。伦理道德就是一种秩序,脱离了秩序的疯狂情感关系最危险,即使眼下平静,也无法预判未来会惹出怎样的祸患。200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就发生了一起荒唐的伦理案,31岁小伙爱上45岁女子,此后,双方的关系变得十分古怪,既是情人,又是岳母女婿,混乱的关系,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出现。(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张某萍是一个平凡的农村女子,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到了适婚年龄便由父母做主嫁到如皋某镇乡下陈家。起初夫妻感情倒也和睦,张某萍生育了一儿一女,在家中操持家务,照顾孩子,丈夫则外出做工挣钱,分工明确。如果日子一直这么平静地过下去,张某萍大概率不会和丈夫之外的男人牵扯上关系。遗憾的是,孩子还小时,丈夫便出了意外丧生,留下她独自抚养儿女,尝遍了艰辛困苦。儿子阿明倒还好,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女儿阿兰却患有精神疾病,让张某萍头疼。阿兰长大后,依然有些疯傻,没有人家愿意聘娶。张某萍唉声叹气,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很想给女儿找个合适的婆家,托人四处打听过,都无作用。张某萍认了命,打算把女儿养在家里一辈子,不料一段意外孽缘,竟让她生出了别的想法。1988年,45岁的张某萍外出赶集时,偶然认识了邻乡的青年秦某建。秦某建31岁,在乡下算大龄光棍,他家境不富裕,人又惫懒,婚事也成问题,姑娘们见了他都绕道。机缘巧合,张某萍和秦某建认识后来往渐多,一个常年守寡,一个常年单身,走到一起,成为秘密情人,秦某建常常趁夜色潜入张某萍家中幽会。村民都有眼睛,风声逐渐传了出去,阿明听说母亲和一个比她小17岁的不靠谱男人厮混,觉得不妥,劝张某萍与秦某建断掉。张某萍嘴上应付着,实际上还是舍不得秦某建,照样来往。事实证明,秦某建并不是什么好男子,两三年后,张某萍便发现女儿阿兰怀孕了,一问居然是秦某建所为,她完全被瞒在鼓里,又气又恼。阿兰有精神障碍,秦某建如此行径已涉嫌强迫犯罪,但张某萍最终未报警。她想,反正女儿婚事堪忧,现在又未婚先孕,名声不好,索性就让秦某建娶了女儿,解决难题,这样也方便她光明正大与秦某建见面。秦某建十分乐意,干脆利索地答应,于是阿兰婚后便住进了秦家,生下一个女儿,不幸的是,这个女儿也有精神问题,阿兰无法照料妥当。张某萍正好借着照顾外孙女的理由,搬进秦家,一边料理家务,一边继续和秦某建保持着关系。比起阿兰,她反而更像秦某建的妻子,村里人都在背后指点,唾骂,骂这对男女为了私情不顾人伦,脸都丢尽了。这些议论,张某萍毫不在意,秦某建更懒得搭理,他有了妻子孩子,有了家的感觉,万事俱足。问题在于张某萍不止有阿兰这个女儿,还有儿子阿明,受母亲连累,阿明在村子里有些抬不起头。1999年,阿明因为家里建新楼房欠一堆债,他一方面为了早日还债,一方面也为了躲避乡邻异样的眼光,外出打工,留下妻子和才几岁的儿子。阿明的媳妇吴某珍在工厂上班,平时也很忙,儿子很快要上学,无人接送照顾不行。吴某珍对婆婆张某萍所为很不满,但考虑到儿子,还是屡次劝说她到自己家里住,张某萍一想有道理,外孙女要管,孙子也不能落下,于是带着阿兰的女儿搬进了吴某珍的家。吴某珍本以为这样就能把秦某建和婆婆分开,让村里少些流言议论,万万没想到秦某建脸皮厚如城墙,见张某萍走了,不由分说,也跟了过来,毕竟阿明算是他的“大舅子”,他过来借住有名头。于是乎,张某萍与秦某建在儿媳家里继续同居,名声非但没好,还更难听了。面对这种情况,吴某珍自然气不过,每天指桑骂槐必不可少,秦某建脾气也冲,两人频繁吵架。日子久了,矛盾越积越深,大人不睦,影响孩子,吴某珍的儿子和秦某建的女儿日常不对付。论起关系,2人算表姐弟,却不和睦,摩擦不断。秦某建的女儿大些,又患精神病,发作了便整天欺负表弟,吴某珍起初忍着,忍久了,实在恼火。2004年10月30日,吴某珍下班回家又看到儿子被摁在地上,她火冒三丈地抄起木棒,将欺负儿子的人狠狠打了一顿出气。秦某建心疼女儿,和吴某珍爆发了激烈的争执,吵完后,他越想越气,罪恶的念头萌生,当晚便翻入吴某珍的卧室里,拿出一条布带,趁吴某珍熟睡之际勒住她的脖子拖下床,试图将其杀害。不料吴某珍的儿子看见这一幕大嚷大叫,惊动了张某萍。吴某珍被勒住,又遭了殴打,昏死过去,幸好张某萍破门而入,阻止了秦某建,又抢救儿媳妇,报了案,吴某珍才捡回性命。事后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带走秦某建,据其供述,当晚他本来想直接杀了吴某珍泄恨,因为被阻止才没成功。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秦某建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他的罪行已造成一定严重后果,应当严惩,2005年经如皋当地法院审理后,以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秦某建懊悔不已,他入了狱,女儿就失去了父亲看顾;张某萍也悔不当初,如果不是她坚持这段有违伦理的荒唐畸恋,这些事便不会发生,孩子们不至于走到哪都被指点嘲笑。事已至此,悔之晚矣,混乱的家庭关系,再也回不到当初。人有追求情感的自由,但自由必须受到限制,有违伦理的自由只会酿成恶果,甚至诱发犯罪,远离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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