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2-5-12 11:55:00

2010年,浙江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悲剧

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XQ案为“熟人”作案,这里说的熟人不是说关系很好的人,而是单指“熟悉的人”,熟悉但未必关系很好的人,这类人为何会成为受害者的噩梦?这是抑制机制在作祟,越是长期频繁产生亲密互动的人之间,X吸引力就越弱,就是说青梅竹马反而最后都会走散,即使是童养媳也会出轨劈腿。反过来理解就是,没有过长期频繁互动的人之间,X吸引力就越强,所以那些熟悉但未必关系很好的人,一方面经常接触到受害者,但是另一方面又没有和受害者建立亲密关系,因此反而会更容易惦记上受害者。从父女的角度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并未参与过女儿成长的父亲,更容易对女儿有非分之想。因为在他心中,他没有这是自己女儿的真切感受,女儿仅仅是他的所有物,他也就不觉得这种事是禁忌。2010年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县的泽国车站,李某意和男朋友正手挽着手等车,突然远处冲过来一个人对他们破口大骂,还拉着李某意的手,非要她走。李某意的男朋友看到女朋友竟然被陌生男人当街拉走,自然万分惊骇,赶紧上前阻止,结果和对方扭打起来。车站人来人往,见到两个人打得难解难分,害怕出事,就有人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现场把三个人一起带进了派出所分开做笔录。当时民警还没有问什么,李某意就突然爆哭,随后说出了一件让民警心惊不已的事实。她说那个陌生男人其实是她的父亲。她说她的父亲从她读五年级时开始QJ她。在四年级以前,李某意一直和母亲生活在村子里,父亲则在县城和村子里往返,李某意很依赖母亲,却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农村里的父女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关系,即使处于一个屋檐下,也说不上几句话,脾气不好不会说话的父亲,也叫弱小的女儿感到害怕。直到2007年李某意跟着父母到了温岭县城,住在了一间出租屋里,才算是朝夕相处,但仍然不是很亲密,李某意知道那是自己的父亲,她的父亲却不觉得她是自己的女儿。于是五年级的某一天,母亲一个人独自回了老家,留下李某意和父亲两人相处,晚上睡觉,李某意迷迷糊糊间感觉到有人进了她的房间。在这个窄小的出租屋里已经没有第三个人,李某意一下就知道那个黑影是谁。李某意快把眼泪流干。第二天早上李某意质问父亲:“我是你亲生女儿,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的父亲回答说:“因为你妈曾跟你爷爷……我没有享受到第一次……”这句回答简直是震碎所有人的三观,但无论这是不是真的,和李某意又有什么关系?他无非就是把李某意当成自己的东西,妄图合理化自己的Y望。那之后,这种事情依然以令人恶心的频率发生着,即使到她初二终于回到老家上学,依然没有摆脱,父亲会趁着回家做农活时,找借口到她的宿舍。即使是来例假,这样的日子也依然不停。有同学会说:“李某意,你爸爸真好啊,总是来陪你。”那是李某意第一次从赞美中感到令人崩溃的痛苦。李某意的母亲在2010年10月20日知道了这件事,为什么强调这个日期?这说明其实李某意的母亲也觉得这件事十分具有冲击性,可是她没有去报案。失去了母亲支持的李某意破罐子破摔,将这件事和弟弟、姑姑一大半人都说了,可是大家依然没有帮助她,父亲反而开始污蔑她。说她小时候在家里摔破了头,脑袋有问题,所以乱讲话,他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像每个敢做不敢当的人一样。李某意也没办法把这件事再告诉别人,包括她的男朋友,也不敢去警察局报案,她考虑了太多事情,她不敢让眼下的平静消失,她不想最后被人认为是破坏家庭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这一次到温岭时,她带了自己的男朋友一起,然后提前下车和他一起去玩,父亲第一天没有接到她,第二天还执着地就跑到车站去找她,她不会这样崩溃。在车站看到父亲时,她意识到如果她再不把这一切说出来,可能她一辈子都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一辈子都要和母亲成为父亲的大小“老婆”……于是原本的打架斗殴事件,因为李某意的诉苦,一下子就成了刑事案件。其父亲李文安仍然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因为李某意留存了一些证据,又有其他人肯定的口供,基本可以认定李文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强迫手段对李某意进行了低劣行为,因此构成QJ罪。不过李文安对李某意事实QJ行为时,最早是在其小于14岁时这一点,没有相关证据,因此无法认定李文安是侵害幼女,只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指出QJ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最终法院以QJ罪判处李文安有期徒刑6年,而在这审判的最后阶段,李文安才终于承认了QJ的事实。李某意终于在法律的帮助下获得了新生,可是留给众人的思考却并未结束。从李某意和其父亲的关系上来说,他们毫无疑问印证了开头所说的,抑制机制作祟导致熟而不熟的人最容易成为QJ案中加害者的事实,这也就给了一个避免QJ,尤其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QJ,一个新的从根本上可以实施的解决办法。从父女的角度上来说,就是母亲要帮助父亲建立一个父亲意识,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不要让“丧偶式教育”成为常态。要让父亲从女儿的第一声啼哭开始拥有参与感,让他给孩子喂奶、换尿布、洗澡,让他被孩子吐一身、尿一身,被吵得睡不着觉。让一个父亲明白,这个女儿也是他辛辛苦苦、手把手、不眠不休养大的,让他觉得自己对女儿的一丁点伤害,都是他的失职,如此才能将男女之间天生的吸引力,转化为父亲对女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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