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人民医院相关领导
我是罗**,是一名内科医生,于2020年12月18日就职于前锋区人民医院从事医疗工作,于2020年12月18日与该院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一直以来在医院科室领导及部门领导威逼下从事超范围高强度工作(有录音为证),导致精神压力大、身体不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及《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我强烈要求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书》,分别于今年9月份、11月份、12月份向医院提交了《辞职申请》、《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申请书》及《辞职请示》,但一直以来医院未经我许可情况下且无任何理由非法扣押我《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导致我无法顺利离职,多次交涉无果,且以“自动离职,记旷工,纳入档案,影响考核”等威胁,导致我身心俱疲,身体每况愈下,医院部分领导仍强迫我带病从事超范围工作,不同意我请假(起初医院相关领导同意口头请假(有短信为证),但后面完善书面请假手续时却矢口否认“口头同意”),拒绝开具病历证明,作为一个外地人对于前锋区人民医院有关领导的那些无法无天、办事反复无常、出尔反尔、两面三刀、惨无人道做法我非常失望、痛心。蹂躏、摧残我精神、身体的做法实属寒心。目前身心都已患病,居家修养,时刻回想仍刺心刻骨,鉴于医院长期拖欠工资,威胁拒绝发放后续劳动报酬,现无任何经济来源,食不能饱、衣不能暖,家中上有年迈父母、下有2个天真可爱的孩童,恳请相关部门给予妥善解决。同时恳求媒体、社会群众监督。
写在最后我也许不是一名好医生,但带病工作期间,为了更好的服务患者我潜心制作且自掏腰包,制作了能在防护服时进行患者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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