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镇政府如此回复究竟是调查不实?还是包庇企业?
本人于2021年11月20日
四川盛世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升钟湖景区街道边多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的事件。11月24日西水镇政府对本人的帖子进行了回复,本人看到回帖非常的震惊和失望。本人发帖的初衷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对类似事件引起重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因为越来越高的癌症发病率和越来越恶劣的气候环境都与污染密不可分。而本次事件的当事人作为一家企业,首先应当具备的就是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家房产公司既然漠视法律、漠视环境、漠视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就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在中央政府如此重视环境保护的大环境下,西水镇政府的回复包庇当事人、当事企业,严重违背事实,避重就轻,用个人行为替当事企业推脱责任,不但不敢依照法律法规处罚当事企业,连曝光照片上企业负责人焚烧垃圾的事实都不敢承认,也许正如当事企业负责人所说其上面有人。在此本人决定详细地叙述一下本人亲眼所见的事实,让更多人看到真相。本人曝光的四川盛世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装修办公室,多次在升钟湖景区旁露天街道边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本人亲眼看到每次焚烧时间超过2-3小时并且有视频记录的就有三次(还有多次没有记录的情况)。第一次是11月8日下午五点左右开始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多钟,此次是其公司员工彭文昌等两人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公司负责人李崇伟在场并未制止。第二次是11月18日中午12:30分左右彭文昌开始焚烧剧毒塑料、泡沫等建筑垃圾,12:50分其公司负责人李崇伟亲自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焚烧垃圾持续到下午2:30分左右。当日下午5:40分左右该公司又开始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直至晚上。上述情况均有视频和照片记录,本人不知道西水镇政府是如何调查的事情经过,在此本人不得不发出几点疑问:1、为何本人记录的几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在回复中均未计提?而且本人记录的几次焚烧剧毒塑料、泡沫建筑垃圾的过程长达几个小时为何无人来制止和处理?2、曝光的照片中明明有公司负责人李崇伟点火的身影,他是代表公司还是个人?为何回复中眼盲心瞎没有提及?3、回复称公司员工彭文昌焚烧垃圾是个人行为,请问上班时间代公司处理公司垃圾为何算个人行为?4、对彭文昌进行行政处罚200元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为何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来进行处理?5、政府为何情愿降低公信力也要包庇这家企业的原因是什么?而且还是当事企业在环保部门调查时公然声称要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包庇当事人,我们不得不深思其背景真的如当事人叫嚣的县上、市上、省上都有人吗? 我相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共产党领导下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干部。但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如此作为并且还当众威胁举报人,其行为无法无天却未得到严惩,长此下去谁还敢举报和制止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打击破坏和污染大气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子孙后代青山绿水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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