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1-22 16:32:30

石家庄一母亲为保护女儿同学,自愿与劫匪发生关系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梁启超的这句话并不全对,不过母爱确实非常伟大;只有成为了父母,才能体会为人父母的一些感受,为了孩子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在石家庄发生了这么一起案例,根据江西卫视《传奇故事》的报道,两位歹徒在入室抢劫的过程,想要强行跟一个女孩发生关系,此时40岁的母亲就跟歹徒说:“要去我去,你看行吗?”这起入室抢劫并非第一起犯罪,但这起入室抢劫的发生,让警方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廖某33岁,河北南宫人、杨某31岁,石家庄人。根据两人供述,2012年春夏之交时,两人就开始入室抢劫强奸,前前后后犯下了7起案,他们主要采取拉闸断电或漏水等理由入室,再实施抢劫,在起入室抢劫案当中,只有少数几起的Q奸罪,主要犯罪者为杨某。他们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石家庄老旧楼层,由于周边没有监控,警方很难掌握到证据,因此只能通过描绘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在描绘犯罪嫌疑人画像时,也是一波三折。2012年5月,石家庄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警方赶到了一座老旧楼层,找到了受害人小玲,根据小玲所说,在几天前,她跟三个小姐妹大约在晚上10点左右下了班,她们逛完了夜市就一起回到了租房。然而在上楼时,一胖一瘦的两个男人手持尖刀冲了出来将她们挟持,并让她们上楼,四个女孩都吓坏了,不敢大声喊叫,只好任由他们摆布,两个歹徒进了屋抢走了他们的身上的手机和现金。小玲本以为他们会就此离开,没想到胖一点(杨某)歹徒就拉着小玲去了隔壁房间,小玲挣扎了几下,杨某往她肚子打了几拳,小玲也被他拖到了隔壁房间侵犯,随后两人这才离开。由于事发是几天前,现场遗留的证据非常少,不过警方在小玲的睡裙上面提取到了DNA,但令人遗憾的是,警方的基因库并没有这个人的信息,这说明这个人没有前科。加上周边没有监控,这让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只能通过四个女孩的描述画出了两个犯罪嫌疑人的画。小玲案发生没多久,一个美术老师小梅向警方报警,表示自己遇到了歹徒。根据小梅供述,那天中午她准备午休一下,门外传来了敲门声,那个男人说你家马桶漏水了,小梅还特意看了一眼马桶,但是并没有漏水,不过小梅还是给他开了门,在小梅的印象中,这个男人有点胖。男人一进门就掏出了一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随后又进行了侵犯,警方提取到的DNA跟“小玲案”一模一样,这是同一个人犯罪,小梅的情况跟小玲相差不大,居住的都是老旧楼层,没有监控器,也没有什么目击证人。小梅也进行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脸测绘,然而她描述出来的嫌疑人跟“小玲案”的犯罪嫌疑人出入非常大,简直就跟“变脸”一样。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第三起案件浮出了水面,报案人是40岁的女子,不过她的经历有些不太一样。张红(化名)年过40,当天晚上女儿和一位女同学待在一块学习,张红让她们收拾一下准备睡觉,没想到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张红便开了门,一胖一瘦的两个歹徒冲了进来,张红虽然被吓到了但还是非常镇定。她看胖子歹徒一直朝着女儿卧室里面打量,就十分担心,张红就跟他闲聊,想要让拿一点钱离开,不过胖子盯上了那位女同学,让她去另外一个房间等着,张红一下就急了,这两个孩子都还是未成年,要是她们被侵犯了,这辈子就毁了。张红就跟胖子歹徒说:“要去我去,你看行吗?”张红的这句话也是唤醒了瘦子歹徒的一点良心,他就劝胖子歹徒算了,还是个孩子,把瘦子歹徒这么一拉,胖子歹徒抢了一些钱也就离开了,三个人脱险后立刻报案,通过她们的描绘,又画出了第三张面孔。虽然三次描绘出入较大,但是这一次警方通过画像抓到了犯罪嫌疑,6月5日下午4时,专案组分别在东华路某小区和万达广场将廖某、杨某抓捕归案。两人犯七起入室抢劫,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的加重情节有:入户抢劫。两人的情节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而胖歹徒杨某犯数起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得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虽然这起案件没有公开,但两人应该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本案中至于为什么会出现三张面孔,应该是心理原因导致的,都说人心是一面镜子,前两起受害人都遭到了侵犯,她们当时处在极大的恐惧中,难免会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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