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8-13 10:16:10

男子打工回家,发现妻子有孕在身,曾与男护工亲密,护工:她自愿

2020年11月9日,小海的妻子小雨被检查出有孕在身,可她与丈夫三月未见。
面对质问,一位护工回答,他和小雨发生过关系,但双方自愿。医院认为这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
2019年10月,小海经媒人介绍和22岁的小雨喜结连理。为此,家境贫寒的他欠下了20万元债务。
据小海介绍,当时没有发现小雨的不对劲,只是不爱说话、反应迟钝。听舅舅说媒人称小雨是个老实姑娘,再见面后才知道他智力稍差。大家不以为意,认为二人能踏实过日子就好。2020年3月,小海和家人发现小雨行为异常,不说话、不吃饭,只是躺着睡觉,叫不醒。经双方家长协商,小海决定带小雨去魏县精神康复医院检查一下。
他本想让妻子检查一下,但听院长一番吹嘘医院条件好、水平高,保证三个月治好后,在4月7日为妻子办好住院手续,随后外出打工。
医院告诉小海母亲,治疗需要安静的环境,希望他们不要再来看望。为了配合治疗,小海母亲没再去过。直到三个月后,因为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小孩母亲把儿媳接回了家。此时她发现,小雨根本没有治疗好,依然不吭声、回应迟缓。
又过了半个月,小海母亲发现小雨饭后有呕吐症状。婆婆带儿媳去医院一检查,显示小雨已经怀孕50天了。推断怀孕时间为六月份,正在住院期间。小海得知情况后非常愤怒,这期间他都在外地打工,根本没有和妻子亲密过。再加上妻子是封闭治疗,显然是别人和自己妻子发生了关系。
8月22日,小海母亲、舅舅一群人来到魏县精神康复医院讨说法,一位郭姓男护工站出来,承认自己和小雨发生了关系,坚称双方自愿。
小海及家人认为,小雨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对自己行为毫无辩知能力,加上医院封闭治疗期间发生如此事件,男护工郭某和医院必须承担责任。
医院则表示,这是郭某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小海多次联系郭某无果,选择报警。
11月5日,涉事医院副院长表示:院方在8月22日得知此事。护工郭某31岁,单身,在医院工作了5、6年,主职是打杂、护理精神病患者,为人老实。本来小雨所在三楼全是女患者,不允许随意走动,但后来基本康复就放松了管理。据院方调查,在事发当天,小雨独自从三楼走到二楼医办室,屋内只有男护工郭某。小雨向郭某索要零食,郭某没有控制住,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副院长称:医院已经扣罚了郭某的工资,并在8月底辞退。
但他坚称这是郭某个人道德问题,医院没有责任。
11月8日,小海舅舅表示,两个月来,他们都找不到郭某,涉事医院对他们不理不睬。当地卫生健康局说给予调解,却迟迟没有下文,现在只能等待警方回应。对于郭某所言的“自愿”一词,有详细规定:如果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严重痴呆症,只要发生关系,无论是否采取暴力手段、被害人是否自愿,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对院方表示的“员工个人道德问题,医院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小雨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希望有关部门关心并尽快查明,给公众一个交代,和一个公正的结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男子打工回家,发现妻子有孕在身,曾与男护工亲密,护工:她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