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5-6 13:55:06

男子和情人约会时对方丈夫突然回家!躲到楼外从十一楼坠亡

女子唐丽和情人王飞(均系化名)在家中约会,共进晚餐时,唐丽的丈夫孙松突然回家,网费了躲避孙松,从窗户爬出躲到楼外,没想到从11楼坠下,当场死亡。此后王飞的父母、妻儿等亲属将唐丽和孙松起诉到法院,索赔35万元。近日从法院获悉,王飞家属的索赔诉求被驳回。90后男子王飞家住山东临沂。他有妻子,还有一对儿女。他和1992年出生的唐丽是情人关系。2018年12月29日晚上七时左右,王飞与唐丽相约见面。王飞接到唐丽后,由王飞驾车两人一同前往浴池,随后二人进入该浴池某单间洗浴,浴后二人在浴室更衣室发生了性关系。洗澡结束后,王飞将唐丽送回唐丽的住处。后双方再次相约去吃饭,期间唐丽的丈夫苏苏弄给唐丽打电话,王飞与唐丽遂决定买饭回唐丽住处吃。唐丽先上楼查看情况,发现丈夫不在家后,王飞将饭菜拎到唐丽家中。二人共进晚餐。正在餐厅吃饭时,孙松突然从老家回到门口敲门让唐丽开门。王飞慌了神,他为了躲避孙松,试图从阳台窗户下楼,不慎从十一楼高处坠落身亡。事发后,王飞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将唐丽、孙松夫妻俩告上法院,索赔35万元。法院一审认为,王飞在与唐丽约会时,为躲避孙松,翻出位于十一楼的阳台窗户外躲避,其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在十一楼高的房屋窗户外躲避的危险性,王飞冒损害发生之危险,放任了自己的行为,王应对个人危险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唐丽是否存在指示、授意或发现王飞到危险处躲避而没有制止或听之任之的事实依据,唐丽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孙松回自己家中因开不开门而敲门让妻子唐丽开门,其系正常的行为,与王飞坠楼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死者王飞与唐丽在从事偷情约会活动过程中不幸发生王飞死亡事件,尽管王飞系受害人且损害后果严重,但王飞与唐丽之间发生婚外偷情行为的民事活动,违背社会公德,有悖于公序良俗,应受道德规范谴责,其民事行为后果不应受法律保护。法院一审驳回了家属索赔要求。家属不服上诉。他们声称,唐丽和王飞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唐丽要求王飞从海宁回到郯城,这个行为对本案的损害事实具有前因关系。唐丽故意支走其婆婆、孩子及丈夫,给王飞留门,给了王飞一个积极暗示,是对王飞的一种错误行为的鼓励,对王飞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对于唐丽和孙松控制的封闭空间,唐丽有使用权,其对王飞的行为有制止义务和救治义务,却放任王飞躲藏,对王飞的死亡具有一定过错。此外唐丽邀请王飞去11层系吃饭,并非发生偷情的行为,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山东临沂中院二审认为,唐丽和孙松对王飞之死均不存在过错,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家属此后又申请再审。认为唐丽故意支走近亲属的行为给死者王飞一个积极暗示,是对王飞的一种错误的鼓励,对造成王飞死亡具有因果关系。请求再审。近日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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