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引发的官司
王忠毅,男,汉族,1968年11月1日生,住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金兰小区28栋601号,身份证号:51303019681101021X2010年9月3日,王忠毅与吴小瑜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分配,其中达州军分区干休所转让地块开发项目由王忠毅负责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王忠毅需就该项目的预期收益包干支付给吴小瑜700万元,离婚后王忠毅按约支付了该笔款项。2003年王忠毅以内部承包形式挂靠在四川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欣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2004年王忠毅取得达州军分区第一干体所转让的五宗地块(彭家湾上院、彭家湾下院、黑沟巷营院、永红村营院、桑树巷营院),上述地块均在达州市主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大小适中,可分批分次开发,不需要一次投入较大的资金集中开发;2008年因全球金融危机及汶川大地震后,全国房价降到了冰点,一、二线主要城市房价在2009年、2010年缓慢复苏,但像达州这样的三线、四线城市房价仍处于较低水平,均价在3500元/平方米左右,销售比较困难,属于市场低谷期,但在2010年10月后全国房价出现了报复性的上涨,此时吴小瑜心态严重失衡,认为干休所地块项目王忠毅至少要赚几千万,自已离婚时只分得700万元这完全不公平,就找到达州律师唐隆茂,唐隆茂号称达州律师界一哥,没有搞不定的案子,在明知双方财产分割明确,无争议,为获得不正当律师费,对吴小瑜承诺百分之百打得赢,不仅打得赢,还要拖死王忠毅,让他项目停工或者烂尾,吴小瑜与唐隆茂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双方约定了8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律师费。唐隆茂律师代理该案后,找到自己同乡好友,时任立案庭庭长的李跃进法官,要求立即查封王忠毅正在开发的土地,李跃进在得到唐隆茂的好处许诺后,在唐隆茂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当天,即2011年3月7日火速制作保全裁定书并前往国土局将永红村和桑树巷两地块查封保全,两地块在查封时价值高达4500万元且永红村地块正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此时土地被查封将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以及融资贷款,李跃进无视民事诉讼法关于查封保全裁定的规定,根本不审查唐隆茂提交的财产材料去查封冻结早已注销,已不存在【2006-02834号】地块,但实际又去查封冻结的【2006-02831、 02834号】地块,象征性的要求吴小瑜提供不足50万元担保财产(注:并未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径直查封了价值至少4500余万元的土地。土地查封后王忠毅依法提出了复议申请,李跃进受理复议后错上加错,自创法律,把一块独立的宗地,进行部分查封部分不查封,这样荒唐的查封国土局实际上根本无法操作,事实上整块宗地还是死死的全部被查封。本案立案后,唐隆茂找到时任民庭庭长董中平法官,许诺事成之后共同分享巨额律师风险代理费,由董中平授意主审法官陈洁强行压案,不准开庭,拒发开庭传票,迫使王忠毅接受吴小瑜一方的无理要求。对于王忠毅来说,项目土地被查封,无异于釜底抽薪,若长此以往,项目将面临停工烂尾的巨大风险;为此王忠毅多次与陈洁法官沟通表达,双方并无财产争议,吴小瑜是恶意诉讼,请求尽快安排开庭时间,2011年4月某日下午按陈洁的安排,王忠毅前往离达州中院1000米左右的金牌路10号二楼水岸咖啡店[注:咖啡店现已改为聚龙源茗楼]面见陈洁法官,王忠毅在与陈洁法官当面沟通后,通过其行为和语言观察,索贿意图非常明显,为使案件能尽快开庭,王忠毅将包里的5000元的红包递给陈洁法官,陈法官欣然接受,同意还是尽量调解,若调解不成再开庭,过几天后,陈洁法官明确说请示领导后决定不同意开庭,仍然要求调解。为使项目土地尽快解封,不影响开发,只好在陈洁法官和唐隆茂律师事先共同拟定的调解笔录上签字。事后唐隆茂律师并没有与董中平分享巨额代理费,董中平为此非常生气,耿耿于怀,多次向达州司法界朋友说唐隆茂不耿直,没有完全按照口头约定兑现承诺。因董、唐两人分脏不均,完全将两人的不法勾当暴露于社会,唐律师不仅不收敛,反而在达州到处炫耀将吴小瑜的“死案”做成了经典“活案”。案件在执行后,法院执行局肆意查封冻结王忠毅和案外人居乐雅公司的财产和账户,将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束之高搁,以执代审,行为令人发指。达州中院时任执行局长李运宇直接查封了案外人居乐雅公司现金630万元及开发的房产,价值数千万元,后又查封了王忠毅位于达州和成都的两位住房,价值在1500万元,居乐雅公司与本案无任何关联就被莫名其妙的列为本案被执行人,且李运宇竟明目张胆的扣押居乐雅公司提交的复议申请书并威胁王忠毅,必须收回复议申请,李运宇先后将居乐雅公司的项目监管资金380万元和立项保证金120万元强行划走。根据调解书约定,王忠毅支付给吴小瑜的300万元现金已履行完毕,房屋交付因桑树巷项目未开发,履行条件未成就,李运宇超额查封扣押现金320多万元在法院账户上,王忠毅在成都和达州两处1500多万元的房屋和多处银行账户以及居乐雅公司数千万元的土地资产,仍处于查封扣划状态,拒不解封。达州市几十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多次向达州中院院长易晓东反映该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彻查此案,但都被易晓东以流于形式的所谓裁定来应对或者用视若无睹来应对,而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纵容、包庇、指使下属违法办案,导致达州中院及下级法院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相当恶劣,一些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甘于被围猎,充当了违法人员的保护伞,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群众不断申诉、上访,给当地维稳带来巨大的压力。唐隆茂律师利用同乡、好友关系,长期在达州地区培养党羽,众多警察、法官、检察官甘愿被唐律师围猎,利用手中权力为唐律师服务,唐隆茂在达州司法系统有着非常深厚的利益交割,请求严厉查处其违法犯罪行为,牵出背后强大的保护伞,还达州一个健康的司法环境。综上,王忠毅作为达州本土成长起来的一名优秀企业家,达州市政协委员,为达州旧城改造作为了巨大的贡献和示范作用;同时王忠毅心系达州,行善积德,先后资助了几十名贫困学生,有的已经在美攻读博士后,就是这样一名普通实干的企业家,被达州中院违法审理,非法扣划财产,造成企业破产、员工失业、从富翁变负翁,王忠毅强烈请求纪检部门对达州司法系统进行巡视巡察,清理李跃进、董中平、唐隆茂等司法害群之马,还达州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为王忠毅和居乐雅公司主持公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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