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强化河长制职责 河长履职不力将被追责
本网讯(首席编辑 胡晓 编辑卫 民)5月6日,重庆市河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职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河长职责,河长和有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将面临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追责处理程序。据重庆市水利局副局长、重庆市河长办副主任任丽娟介绍:重庆市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共有17500名河长履职。《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河长要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当好河流保护的领队,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实施意见》还对其它各项河长职责、工作措施及奖惩机制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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