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执行和解当成缓兵之计?猪倌老赖“二进宫”
近日,盘山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个感谢电话,赞誉“依法护民权 铁臂攀正义”,感谢其果断执行,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王某与徐某原系朋友关系,徐某经营一家养猪场,为了购入猪饲料并增建环保排污设施,向王某借款14余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不得已之下,王某依法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经传唤,王某与徐某按时到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徐某除了养猪场无其他大额存款以及房产。接待中执行人员又了解到徐某实际经营的养猪场,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因二人之前的朋友关系,王某有宽限徐某的意愿,而徐某也希望法院能促成二人和解。据此,执行人员向徐某释明,可以延期或暂缓履行但是需提供相应的担保。于是徐某找来了二人相熟的许某作书面担保,三人自愿达成了三个月内分期付清的和解协议。达成协议之后,执行人员向三人明确讲明了到期仍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相应的制裁措施。徐某听后表示等最近一批小猪养大,自己就能解决一部分欠款,到时再找朋友借一部分一定能如期偿还。
本以为此案就此解决了,不想,三个月后的一天,执行法官接到了王某的电话。通话中,王某称徐某14万仍未付清而且拒接电话。得知此事,为了保障债权人王某的债权实现,执行法官告诉王某,法院将对徐某及其担保人许某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王某听后半信半疑地问:“这样真行吗?”执行法官向王某要来了徐某养猪场位置,并通知其立即前往养猪场盯住徐某,等待法院干警。放下电话后,执行法官又拨打了徐某的电话,在联系未遂的情况下填好拘传票,与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养猪场。
执行人员一行到达养猪场后发现大门紧闭,但远远地听见猪叫,从大门缝里隐约看到有人影活动。王某提出他可以翻墙进院,为保险起见,执行法官急忙制止王某。这时,当过兵执行干警主动请缨:“我从这能翻进去”。执行法官嘱咐他注意安全,执行干警翻进了墙,将门从里面打开。这时,养猪场的工作人员听见了响动聚过来询问情况,见众人围拢,执行人员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并表明来意,此时徐某才从屋里慢慢走出来。
徐某见状一脸惊愕:“法官,您这是?”
“我这不找不着你吗?过来传你去法院做个笔录。”
“这么多人看着,您让我很难堪嘛!”
“为什么难堪,你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
再次来到执行接待室的徐某选择了默不作声,执行法官也不着急,告诉徐某:“你先在这等会儿,我们去找你的担保人许某来。”说罢转身就要出去。徐某吓得赶紧叫住孟法官:“等等,别找他了,我们这行本身圈子就小,再把他找来,我在这行就更没法经营了。”执行法官随即反问道:“那你今天能把剩下的欠款全部履行了吗?”
徐某表示他尽量全凑齐,等待了半个小时,徐某东拼西凑地凑来12万8千元,通过现金、银行卡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多种形式交付王某,并表示剩余部分等这批小猪长大了卖了再给,王某表示同意。就此,案件得以解决。
后来被执行人徐某告诉执行人员:“开始我把这种和解当缓兵之计,以为还能拖一阵儿了,是我错了。”
对于这种达成和解后仍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盘山法院执行局敢于亮剑,绝不姑息,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兑现法律文书,依法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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