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9-5-24 11:47:05

绵江社区居委会刁难办事群众



2019年5月22日上午因简历材料需要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盖章,因此到了绵江社区居委会。
    在居委会办公地三楼第二间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于丽(音)盖章事宜,该工作人员要求先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我解释户籍不在此地,只是居住于此。后该人员又说今天盖不了章,居委会的公章被人带走了。
    作为普通的材料盖章,需要身份证加户口薄吗?公章居然被个人私自带走,是否符合公章管理规定?
    下午与小区住户谈及此事,都有说到盖章需要出示户口簿等证件。
   请在绵江社区受到过刁难的朋友,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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