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到天然水域电鱼 屏山县两村民被查了
四川在线消息(余知行 记者 黄大海)禁渔期,在天然水域捕鱼属违法行为。然而有人居然不信邪!近日,屏山县大乘镇就有两个村民到小溪里电鱼,结果把自己给“电”了。 5月4日晚上10点25分,屏山县农业农村局渔政股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乘镇马脑村小溪里电鱼。渔政部门立即联合大乘镇派出所赶到现场,当场挡获两名嫌疑人员及其渔获物,一并带到大乘镇派出所处理。 经查,二人均为当地村民,他们使用1台蓄电池和1台逆变器实施电鱼行为。二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25条的规定,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时期。设置禁渔期,目的是给水生生物以足够的繁殖时间,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今年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所有自然水域内均禁止一切非法捕捞行为。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渔政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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