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之怪象(一) ------至今扣着不给土地增...
红四乡党委政府、石梁村两委主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一些相关党员干部 及四川省南江县春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 您 们2019 新 年 安好 ! ! ! 但,从2018年初至2019新年伊始,参与石梁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 一些建房农户们却是: 身心难安!!! 身无处安!心无法安! 难安之:一些人声称, 这是扶贫脱困之项目; 没有谁敢乱来的项目; 还狂言领导不会和小老百姓一样纠结于其项目质量,不会反对这样的这样的承建商! … … 然并×××蛋….. 聚居点,一些人为利益,基础设施恶意漏建; 安置房,严重偷工减料,本体质量极差; 对此况,农户们不接受,就被忽悠、欺骗、胁迫。。。! 借项目,中饱私囊之上骗国家、下欺农户的贪腐闹剧就在此地上演。 (注,有人威胁说这是百姓们在造谣,影响了谁谁,要负法律责任, 那就请相关部门来调查…….., 群众们也借此想看看:在此地,这“法律”是为公平正义而存在, 还是为一些有权、有钱、有势从而胡作非为的一伙子而存在的!!!) 继续演……..!以上外,更有甚: 项目在此地都快一年了,房子也立起来快半年了,村干部都强势要求农户们几天之内要住进去了 (好笑,但更可恶的是,房子刚建起2、3天,此时,村干部就命令农户们要8、9天内住进,以此来彰显 他们的政绩!如此做法,哪管百姓咋样?!)时候, 却,连合同都还未该给到农户! 当然,2019年了,连本应在安置房动工前的就给到当事各方的合同(协议见下图1-01&1-02)还是扣着不 给相关农户们!!!为什么扣着不把《南江县红四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协议》给到农户? 你们(乡&村官与商)口口声声的讲,这是严格按照南江县13文件执行的,要终身负责的! 你们连合同(协议见图1-01&02)到现在都扣着不给农户,连这最基本的程序都不遵守,何谈严格什么 的执行?! 你们连这基础的合同都扣着至今不给农户,何谈终身负责?! 百姓们拿什么来保障这个终身负责?! 连合同都不准备给,如此偷工减料的居民点,从有这个政策项目, 你们是早就在算计着:大捞一把,还能终身逃责吧?! 合同签订完整后才能动工,这既是常识,也是法理; 遵纪守法,这是党政一直宣传教育百姓的。 然而在此地的此项目的过程中及现在,百姓盼望的纪在哪里?!法在哪里?! 还有,明眼就能看出严重偷工减料的安置房, 是怎么通过哪些高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的政府部门精英们的验收的?! 难道百姓在这些人眼里,就是一群蝼蚁吗?!还是羔羊?!(具体的,可见“关于四川省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579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房户意见以及呼声[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5302264-1-1.html出处: 麻辣社区) 注:请一些喝民血的人士,不要再明里暗里威胁说造谣是有后果的了等等!兔子急了,也会登鹰的! 红四乡人民政府的领导: 你们还要继续就此项目,在此编故事,谎话欺骗上级和大众到什么时候呢? 看看你们的对于“关于四川省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579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房户意见以及呼声”的回复, 把严重偷工减料说成严格按政策,把乱收费说成是村委开会决定,还有的干脆不理会! 你们到底在此项目里到底有什么猫腻?竟然公然的睁眼说瞎话,到底为什么? 当然,如果真的追查到责任(百姓以为,按以往的经验,这种几率几乎不会有的!), 你们也早就有千百条理由和退路了!!!这个社会,你们比山旮旯的百姓更了解! 不然,怎么会有这么违背事实的谎话和做法! 党领导下的政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应该有吧!但你们把它弄哪去了?! 把百姓按实际事实反映的问题,反而说成是农户们不懂,乱说一通! 你们吃定了:没人会实地去调查的,你们说的就是圣旨了!很多群众是敢怒不敢言!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在资讯如此发达的现在,还是尊重点事实吧?
南江县国土局: 你们作为南江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之主管单位、作为“四川省南江县春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之上级单位, 此地百姓请你们下来看看(不要怕被百姓拦住、不要走马观花、不要视而不见,那儿的百姓是憨厚善良的!)... 不要再装聋卖哑了!不要再空话了!不要在掩盖事实了!为百姓的正当权益、正当诉求做一点点实事吧! 讲点良心、发点慈悲吧!
巴中市副市长、南江县委书记刘凯同志: 听闻您也在红四乡帮扶脱贫,这是红四乡百姓的幸事。 在此也请求刘书记关注一下红四乡石梁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里百姓反映的问题, 希望能得到可能的有效之认真对待,将是百姓的福祉! 群众都盼着刘书记,您到红四乡帮扶困脱贫时,能抽出一点点时间到红四乡四村三社(李家梁) 实地听听百姓们反映的是否属实? 看看这地方安置点的房子是否严重偷工减料? 刘书记:安置点那地方就在就在去红四的公路边上(红四乡的东大门),不远,真的!
以下为农户们的简述和请求。 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部分四十几户农民,经动员,在2018年03月参加了南江县红四乡四村三社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选择建房安置。由投资商四川省南江县春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统一建房。同时 也交齐了相关款项:安置房差额款、建房保证金、土地使用费等。建房农户(乙方:建房户)在同意 参与此项目时,就签了政府提供的合同《南江县红四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协议》(见图1-01& 1-02) 协议甲、乙、丙方分别为:甲方:红四乡石梁村民委员会;乙方:建房户(建房农户);丙方:四川省南江县春晖土地开发建设公司。 现在房子都建完了快半年了,但相关各方完善了签名盖章的协议还未按规定给到农户(建房户)。 建房农户们户但从3月到现在,一直要求村委会将各方完善签字盖章的该协议,给一份到乙方(农户)留存, 也多次公开渠道向红四乡政府诉求,不知为什么,一直遭到推诿或无视而无果!农户们愤恨但也很是无可奈何! 既然是三方协议,就应该在建房开始前就应该完善其签字确认,并分发到各权利义务方手中,这是常理, 更何况这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并且协议上明确规定:(原文见图1-02),此协议一式4份....,甲、乙、丙方 各执一份。 为什么现在还不把这个完善签名的协议发到建房农户户手里? 请求相关部门,把该给我们的合同(协议)给 我们吧!!!一年了! 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统建房参与户 2019.01.04
@红四乡人民政府;@南江国土局;@南江县委;@南江县纪委;@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四川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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