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奇葩事
2018年12月9日下午,我和我12的女儿前往南部县县政府旁的中国工商银行去给我女儿办理一张社保卡(也就是一卡通)。
到了工商银行我递上了户口簿和孩子的身份证,银行工作人员看后说:请证明你是孩子的监护人。
我说:户口簿上户主是我父亲,这上面我也是他唯一儿子,没另外的子女在上面(户口簿是户主是我父亲,我 ,夫人和儿女)不能证明我是她监护人?
银行人员说:不能。
这时旁边一位男士说,着户口簿上以显示,并且上面有派出所盖的章应该可以。
但银行工作人员说不行,必须要证明我是孩子监护人。
请问银行:派出所颁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都不能证明,还有什么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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