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8-11-7 17:13:26

关于四川省南充卫校招标违规问题举报。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震惊省,市,区的设置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为特定投标人量身订制招标文件的恶意竞标行为的举报!!!设置逆天不合理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订制招标文件,具体事实如下:

我公司经仔细研究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校内临床实训基地改扩建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关于招标文件等资料存在以下异议,请招标人依据《招投标法》、《省进一步要求》,并着公平、公正等原则,对不合理条件以予取消。具体异议如下:

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情形理由如下:招标文件9.16(其他要求)1、为预防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中需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且由本单位拟派往本项目具有建安安全考核合格 C 证和安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编制并签字,附该安全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页查询件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附安监部门的网页查询件),原件备查。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拟派人员所有证书、证件取得和注册时间均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之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否则视为不具有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均应附带有防伪二维码封面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以上(1)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情形理由我司通过建设相关行业主管的网站查询及我司多年从事招标投标行业收集的资料知:全国满足此条件的公司仅有不足4家公司,其中无一家主项装修装修施工企业和一级企业且无一家外省入川企业而本次招标资质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排斥外省入川企业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情形。

我司已经通过咨询省建设厅、发改委、纪检委及招投标相关部门,他们给出的结论这明显属于为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为特定的这4家公司量身定制。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招投标法一系列规定取消这两条不合理设置。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拟派人员所有证书、证件取得和注册时间均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之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否则视为不具有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按废标处理。

以上(2)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情形理由;依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号文件)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只要注册成功登记就能立即使用,并没有规定并要求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培训证件取得和注册时间均须在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之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否则视为不具有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按废标处理

使用此证书相关企业取得证书立即就可以使用,并没有要求必须取得此证书满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才能使用。然而本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漠视相关法律及规定、为少数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证件取得和注册时间均须在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之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否则视为不具有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按废标处理

此特定条件显然是违背招投标有关规定,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又要这样设置显然是为排斥潜在投标人而故意为之。

招标文件9.16(其他要求)4、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均应附带有防伪二维码封面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属于不合理条件及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条件。理由如下: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是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并由具有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签字审核。报告的形式、审查内容、组成内容均是依据国家行业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针对财务报告上的二维码我司查询了目前相关政策文件、并请教咨询了国内知名会计事务所及会计行业资深会计事务所,二维码并非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行业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强行规定,二维码有无并不影响报告的真实性、可信度及可靠度。由此在本项目设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均应附带有防伪二维码封面的财务审计报告纯属多余、另有意图,为少数的特定人量身定制

由此可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设置此条件明显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十八条规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六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及《省进一步要求》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及软件查询满足“全国注册有效期内的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所有入川企业及川内企业满足此条件的有且仅有不足4家潜在投标人。并且此项目近1900多万控制价只为不足4家潜在投标人开放,难道这不是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吗???请问招标人用意所在?

综上所述,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进一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取消相关不合法条件、取消排斥潜在投标人及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条件。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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