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8-11-1 14:40:18

男子吸毒时放屁被打 之后讨要医药费又被捅成重伤

犯罪的起因千千万,没想到一个屁还能引发一场血案……如此离奇的案子居然就让小明遇到了,别笑!认真的!这可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想笑的先憋着,先给大家梳理一下案情:阿全、大山和小陈都是"瘾君子"。2018年4月的一天,三个人相约在小陈家里吸毒。在吸毒过程中,阿全突然说大山对着他放了个屁,两人就吵了起来。阿全就顺手拿起身边的一张塑料凳殴打大山,打完之后很生气地离开了......你以为这就完了?大山因为被打伤了想去医院治疗,但自己又没有钱支付医药费。于是,小陈就带着大山去阿全家索要医药费,但碰巧阿全当时不在家,阿全的父亲便先行向大山赔偿了医药费。阿全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听说小陈二人其实是骗了其父亲的钱拿去买毒品了,更是怒从心头起。次日,阿全因为喝了许多酒,加上前几天因为吸毒导致长时间兴奋没有睡觉,精神十分恍惚,但始终惦记着要找大山为医药费的事讨个说法。阿全一整天都没找到大山,但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见到小陈坐在村口的宵夜档前,想起就是小陈带着大山去他家找他父亲赔钱,顿时火冒三丈。小陈这时也看见阿全,正想向他解释医药费的事情,突然阿全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直接捅向小陈的左胸部,捅完后还一直追打小陈,所幸被附近的群众阻拦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阿全捅的这一刀直接导致小陈左胸血气胸致左肺压缩为90%,左肺裂伤进行手术切除,经鉴定,小陈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阿全后被抓获归案,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阿全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案子聊完了,按照惯例小明要跟大家普普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这里再咆哮两句:年轻人!努力工作!!好好生活!!!不要一冲动就去捅人打人!!!不要空虚寂寞冷就去吸毒!!!还有......不要对着别人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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