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8-9-11 16:46:25

投诉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行政不作为[已转交]



我是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村民,我们投诉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对“黑驾校”违法侵占嘉陵区吉安镇五村一组(刘家坝)基本农田约6亩修建训练场不理不问、毫无作为任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黑驾校”在基本农田上非法构筑黑车训练的建筑物(S路以及黑车上坡起步的拱桥等),使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并组织一些不明真象的人员,进行驾驶训练,从中牟利,以及由于是民用黑车违法训练,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进出横冲直闯,使过往车辆和我们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不仅土地违法而且还涉黑,是盘锯一方的黑恶势力,导致当地民怨沸腾,村民纷纷谴责“黑驾校”眼里根本就没有国家法律法规。“黑驾校”在无任何用地手续和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就动工修建硬化场地,使约6亩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不知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是否知情,还是另有隐情?却熟视无睹、毫无作为、放任自流任其国家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保护基本农田的“红线”。但是,修建在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五村一组(刘家坝)的“黑驾校”没有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的任何一证,而且“黑驾校”违法占用的土地全是租用嘉陵区吉安镇五村一组五户农民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构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要用混凝土对场地进行硬化就必须要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和土地使用证,并要是商业用地或交通设施用地才能够修建,不能没有在取得用地手续的条件下就开始违法违规进行开工建设,更不能一边修建一边报批手续,这都是不合法,都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破坏损毁的认定条件和程度划分方法,破坏损毁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须负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黑驾校”在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五村一组(刘家坝)如此大面积的损毁基本农田的违法犯罪行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竟然毫无作为也不制止。为了铲除黑恶势力,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土地资源,我们村民只有请求上级机关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使土地早日恢复原状、早日复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投诉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行政不作为[已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