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镇积极做好“两保户”电费减免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523号)文件规定,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以下简称“两保户”)每户每月享受15度免费用电。为确保我镇所有“两保户”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我镇通过广播积极宣传,民政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各村文书积极收集“两保户”的用电卡号和用电名称与“两保户”名称不一致的法律效力证明。截止6月,我镇有98户“低保户”,60户“五保户”合计158户“两保户”应享受此项政策。 供稿人刘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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