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犍为法院分析征地补偿案件的特点、成因并提出建议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11 10:5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法制传播网讯(龙飞雨作  许鹰编)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地方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农村土地被征收的数量逐年增多,土地征收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纠纷的大幅度增加。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更多的人开始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村民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起诉村委会或村组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2016年初至今,犍为法院共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40件。在调研该类案件时,发现以下特点,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后,提出如下建议。
一、特点
(一)主体类型的多样性。从案件受理情况来看,被告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委会和村组,较为固定;原告则表现为多种不同的类型,包括农村出嫁女、外来入赘婿、离婚妇女及子女、大中专在校生、超生子女、领养子女等人员,原告主体的多样性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加大了审理难度。
(二)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性。该类纠纷中的土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多数由村民会议决议通过。土地补偿费用如一块蛋糕,村民作为蛋糕的分配者,参与分配的人越少,每个人获得的利益越大。对农村集体来说,此类案件原告属于少数人员,应当服从多数人的利益分配。在确定分配方案时这部分少数人难以为自己说上话,在诉讼当中也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和资料,相对被告来说处于弱势地位。
(三)主体之间的强对抗性。此类矛盾一般爆发点早,解决周期长,原被告双方缺乏信任和理解,积怨较深,进入诉讼程序后,通常被告方应诉不积极,原告方情绪易激动,开庭审理往往升级为“公堂嘴仗”。双方对抗性过强,耗费的时间成本过多,审理的结果也难以让双方满意,处理不当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上访上诉事件。
二、成因
(一)认定标准单一。村民参与分配、享受待遇,须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拥有为前提,目前来说,成员资格的确定均以户籍的存在地为基础。由于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分界线逐渐模糊,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人户分离、户地分离现象越来越多,户籍材料在一些地方缺乏有效的管理,单纯以户籍为标准无法满足多样化的情况需要,部分挂靠户口人员难以认定其集体成员资格。
(二)法律规定不明。现行法律中有关农村民主议定程序的规定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部法律适用所有事项,后两部适用于涉及承包地调整、承包方案确定等事项。确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哪一部法律进行民主议定程序,并无明文规定,不属于法院审查的内容,由此造成分配标准不一,部分人处于弱势地位。
(三)利益分歧较大。从纠纷双方来看,一方是要求利益分配的直接受益人,另一方是其他村民组成的村集体,表面上看是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实质上是少数弱势群体与多数强势群体的对峙。一方认为自身有权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权益,另一方认为村集体决议即是村民自治的体现,双方立场不同、角度不同,利益分歧较大,导致对抗性太强,调解余地很小。
三、建议
(一)明确认定范围。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方式: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加入取得,通过人口出生取得的资格为原始取得,迁入当地取得的资格为加入取得;丧失方式包括死亡丧失和离开丧失,死亡时其成员资格丧失,加入其它农村集体组织、取得非农户籍且享有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时,其原所在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丧失。对在农村城市之间、集体组织之间流动的特殊人员,在处理时应具体分析,以其基本生活保障是否由原所在集体土地收入提供进行认定。
(二)确立分配原则。确立三项分配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享受相应权利,就应与其他成员一样尽到相应义务,在要求分配权时才会被其他成员理解和接受;兼顾弱势群体原则,在分配过程中,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大中专学生、离异妇女的关注和保护,不能因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灵活处理原则,分配方案应从实际出发,以主张分配收益的权利人是否以集体土地为生作为其是否享有分配收益权的依据。
(三)优化处理方式。在解决此类纠纷时,做好诉前准备,从当地村民的风俗习惯入手,尽量能和解就和解,能调解就调解,当判决就判决,最大化消除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说辞,观察当事人的情绪,把握其心理状况,找到解决双方矛盾冲突的切入点。如事实调查清楚,在宣布判决结果前,实事求是、依法据理的向过错方说明其行为与法律抵触之处,劝导权利受侵害方平复情绪,再行宣判,避免矛盾激化。
* K$ R0 C8 Y$ w# _0 D& I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5-16 02:10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