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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24号3栋1单元2楼17号的房子被政府(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拆迁了,本应该高兴,可是我们却高兴不起来。我们于2015.11.18按要求签订了拆迁合同,上交了产权证和国土证原件,拆迁办却并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拆除房屋的时候没有通知,偶然发现后讨要房款至今未果,甚至连拆迁合同原件现在都还不给我们。苍天茫茫,谁主公道??我们老两口年届七十,为了赔偿款只能一次次的去麻烦肖家河街道办工作人员,可是跑断了腿,说破了嘴,也拿不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如今跟女儿一家五口窝居在六十平米的房子里,且不说钱根本要不到,即便要到了,猛涨的房价也回不来了。买房无望,人逾古稀,只能期盼能有正义之士为我们发个声,支个招,我们到底该怎么办???老人在家唉声叹气!这个年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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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实际情况:1合同不给我们,成了单方面合同只有他们有,已经签订一年多了.(房产证,国土证都收走了)5 S4 Z* \! X2 Y+ s% w' w' q1 p3 @
2房屋拆除成一片空地不告知
4 P* `* J* V6 W3 b 3房子拆了,没有支付房款(没有出示过不付房款的法律依据方面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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