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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千万富翁遭撕票 绑匪为长期勒索逼他杀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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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16:4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成都商报客户端11月13日消息,预谋绑架千万富翁,胁迫其杀害乞丐,再以此威胁长期索要钱财……在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6人看来,他们策划了一个完美的“犯罪计划”。不料,刚开始绑架便遇到老板强烈反抗,杨某某等人遂将该老板杀害。

11月11日上午,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备受关注的沐川建筑老板被绑架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另案)、抢劫罪(另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十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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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乐山新闻网 图

案发:绑架杀害建筑老板后6人归案

2014年12月9日晚10时许,沐川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法院旁边的柑子巷有个人躺在两辆车之间全身是血。

事发后,沐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120急救医生诊治确定受害人身上有明显刀伤,已死亡。有民警和部分围观群众认出,死者是沐川县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老板黄某某,今年50岁。

“当时,好像有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巷子经过。”根据现场勘察及调查走访,警方迅速锁定一辆白色无牌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次日凌晨6时许,民警在武圣乡草坪村一公路上发现翻覆的白色无牌轿车,车内无人,但发现了刀具、胶布等物品。随后不久,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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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背后:预谋逼老板杀人后长期勒索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审讯查明,2014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开设赌场为由,纠集其狱友邹某某、王某某以及刘某、李某某和谢某某到沐川。但慑于警方打击,开设赌场计划破灭。

于是,6人策划绑架勒索钱财,听说沐川一建筑公司的老板黄某某是千万富翁,便把黄某某作为主要目标,谋划将其绑架后,逼迫其杀害乞丐,并用手机记录过程获取“证据”,想以此作为把柄,长期从黄某某处谋求经济利益。“他们想把黄老板作为永远的‘提款机’。”办案民警介绍。

2014年12月9日21时许,刘某跟踪黄某某到柑子巷后通知杨某某,杨某某随即安排王某某、李某某、谢某某前往蹲守。22时许,黄某某在开车门欲上车时,三人立即持刀上前,分别控制其头部和双手,刘某随后驾车上前接应。

“但黄老板身材比较魁梧,他极力反抗,三人没控制住。”办案民警介绍,见绑架不能得逞,又怕事情败露,三人遂用手中刀具在黄某某身上一阵乱刺,随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黄某某系被他人采用单刃锐器暴力损伤右胸部致右肺破裂合并大出血死亡。事发后,民警找到了杨某某等人的租住房,租住房内有两名被他们拘禁的乞丐,一人逃跑,另一人随即被警方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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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带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判决:主犯被判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主犯杨某某是沐川本地人,绰号“大喉咙”,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李某某、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十年不等;被告人余某某、张某义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张某露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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