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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作为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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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1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QQ截图20191119101613.png
——县法院关工委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传播网讯(张芳供稿  许鹰编辑)近年来,青神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日益增多,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家事纠纷中的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期间的合法权益,青神县法院关工委积极作为,主动介入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关工委副主任周仲清、李学如主动与家事审判团队沟通,了解家事审判中是否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主动介入调解程序。
1115,周仲清和李学如来到家事调解室参与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调解。余某与袁某于2011年结婚并育有一子余小某,2018年双方协议离婚,其子余小某由余某抚养,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后双方因探视问题产生矛盾,袁某仅支付部分抚养费。余小某将袁某告上法庭,要求袁某支付抚养费。调解中办案法官、周仲清、李学如从如何多为子女着想、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子女健康正常成长、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现有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余小某独立生活前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医疗保险费、探视权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青神县人民法院关工委老干部多为退休老法官,调解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老干部们坚持退休不褪色,充分发挥善于做思想工作、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主动关心家事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参与案件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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