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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嘉陵区政府、新庙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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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6:22: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致嘉陵区人民政府、新庙乡人民政府:
本人于915号在麻辣社区发表关于韩大林非法养殖一事,在920号新庙乡政府在麻辣社区回复,在回复过程中只提韩大林养殖存在不合理对非法占用耕地严重造成环境污染只字不提。
926号区农牧业局、区环保局给出回复要求新庙乡政府监督此事,令其养殖户限期拆除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可过去这么久了该养殖户不但没拆除鸭舍而且还在继续扩大规模现已经把对面的一个小山都围起来了进行养殖,简装是臭气熏天、污水乱流在鸭舍旁的一个堰塘现在水都变成黑色了(均有1010日照片为证)。我想问问新庙乡政府你们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真的觉得可行吗?难道你们是觉得农村离城里远没人管了吗?
更可笑的是929号由粉笔山村“当官”的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说此事已经处理好了,我回去的时候村干部让我签一份协议,此协议内容其中有一条大概意思为韩大林答应对房屋四周损坏的进行赔偿,但收到此赔偿款后不得再追究养鸭的事。我当时看到就说必须加上不得再进行后续养殖的行为,当时村干部(陈参华)就很肯定的给我回答不可能加到协议上。我只想问问新庙乡政府这是你们的意思还是谁的意思?我只想说以前承包我们土地的时候说的是只做枇杷种植现在你们又说有养殖了?
最后我希望有看到我贴的政府部门能管管此事,还农村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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