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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用“老油”加工火锅底料 卖了近6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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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4: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日讯(记者 雷兹)因违法使用“老油”加工火锅底料,并将加工后的5740公斤成品油通过物流销往外地,从中非法牟利114800元,近日,黄晓林(化名)因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罪被成都双流检方逮捕。

  今年9月,双流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在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晓林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某的授意下,在该公司股东夏某租赁的房间内使用“老油”加工火锅底料,期间,蓝某以火锅底料每斤2元价格支付黄晓林加工费。

  经查,自去年7月起,黄晓林在蓝某的安排下,通过某物流公司多次接收昆明一火锅店厨师长龚某利用食品残渣提炼的“老油”,并用于火锅底料加工,再将加工后的成品油通过某物流公司发往云南昆明,指使他人接收并在当地予以销售。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晓林通过物流公司累计发货5740公斤,从中牟利114800元。

  双流区检察院认为,黄晓林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两法衔接”有关司法文件的要求,双流检方及时建议并指导天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本案移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进行依法审查。

  经立案侦查后,今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黄晓林被抓获归案,近日,黄晓林被双流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双流区检察院还引导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对此案其他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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