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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客运站旁便利店店主“碰瓷”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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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4:3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不满足在客运站正当经营,一家商店店主竟伙同他人做起了“碰瓷”的勾当,用铁丝捅倒礼盒敲诈。日前,店主等两名涉案主犯分别获刑。
2 w1 b; V3 A- }; l1 B" E9 T+ M  今年6月份,在西安市莲湖区枣园东路城西客运站旁的某便利店内,齐某、李某采用“碰瓷”的方式,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该团伙成员“分工协作”,由李某在便利店门口与受害人迎面而过时,佯装手中的矿泉水瓶被受害人碰掉,要求受害人进入店内买水赔偿。受害人进入店内向齐某购买矿泉水,准备离开时,齐某用事先准备的铁丝,将放在店内的保健品礼盒捅到在地,要求受害人赔偿,否则不得离开,团伙中的另两名成员负责帮腔及打下手。齐某、李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作案多起。
0 m( m3 k0 w' T8 j5 T3 ?( [  近日,莲湖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齐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向他人强行索取财物三次以上,两人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W  X8 P: C&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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