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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从10楼扔下排泄物数十次被公诉,法院: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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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6:55: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因马桶堵塞又懒得下楼,租住在武进某小区的王某竟多次把装有排泄物的垃圾袋直接从10楼抛掷到楼下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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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武进区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王某提起公诉。4月9日,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从江苏常州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6月下旬,某小区物业管家张女士收到业主投诉,称小区内某栋居民楼下的步道被人扔了装有排泄物的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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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r7 {6 i( K# W+ a3 j, {; E起初,张女士以为只是偶发事件,便联系保洁收拾好了现场,物业也组织保安排查到底是哪家住户做的,但始终没找到人。 而这种情况到了7月下旬愈演愈烈,几乎每天都有垃圾袋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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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K9 r. c4 _  ^# ]) o% o“发现黑色垃圾袋的时间一般是上午八九点,有时候落在这栋居民楼门口的步道上,有时候挂在绿化带的灌木丛或者树上,里面都是大便,有时候一天还会扔两次。扔在步行道上,每次都溅得到处都是,不好清理,需要提着水桶冲刷很多遍。”小区保洁孙先生说。8月2日,在小区业主们的不断催促下,反复善后、同样对该栋居民楼住户高空抛掷排泄物的行为忍无可忍的物业,在正对该栋居民楼的位置加装了监控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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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小区业主周先生在该栋居民楼附近散步,突然之间天降一个黑色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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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袋就掉在离我大概一米远的位置,都炸开了,里面都是大便,还洒了几滴水出来到我的脸上。”气愤不已的周先生立即向物业反映这一情况。 物业调取监控录像,锁定该栋居民楼10楼某户后报警。依据抛掷排泄物的窗口判断,警方最终确定高空抛物的正是王某。王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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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1 d  Z4 z, x5 U7 u8 [据王某交代,其租住的房子的马桶经常堵,所以不怎么使用马桶,排泄后就放在垃圾袋里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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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下旬至8月初,因天气太热,王某懒得下楼,便直接从窗口把排泄物朝楼下草坪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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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G; |0 ~* ?; y*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3年6月下旬至8月初,王某累计向楼下草坪扔了数十次排泄物与1次厨余垃圾和砧板。检察官毛竹认为,本案中,王某所住楼层10层可以认定为高空,抛掷落点为步行道,日常极有可能有行人通过,抛掷物品为粪便、砧板等,结合高度判断具有一定伤害性且极为恶心。( a3 E6 j% X& N

+ d7 Y6 w$ G& S, Q, n8 W* Y+ s; U其抛掷行为不仅引发同小区业主普遍的不安、气愤、紧张心理,使业主选择绕行,影响公共秩序,还造成物业保洁、保安等人力损失与加装监控等财力损失,2023年8月5日抛掷的排泄物还近距离落到业主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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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情形,检察机关认定王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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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 `# n/ B0 y8 V8 y依照法律规定,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0 t% \! B#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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