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6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多人冒充“上海被指出轨女教师”,开直播赚流量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5万

稿子

1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466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21 16:00: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2月18日以来,“上海女教师被指出轨男同学”事件持续引发公众讨论。热度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网络平台涌现出多个自称是“女教师”本人的社交账号。为赚流量,甚至有主播直接冒充起“女教师”本人,涨流一波后被网友打假“是蹭流量的骗子”…… 目前多个冒充女教师的账号已被平台管制。2月21日,某网络平台上一名为“我是X老师”、并使用着网传“女教师”头像的账号,已被平台封禁,禁止发布作品。 冒充“女教师”直播骗取打赏的主播,其直播间最高流量时人数上万,还有不少围观者刷起礼物……' v+ V: [/ n$ Y% o0 I6 g4 Z
  这种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的行为,真的只涉及违背道德问题而不违反相关规定吗?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某些博主为了蹭热度,改账号ID名称,冒充“女老师”,说白了是为了引流吸粉。如果博主仅是冒充“女老师”身份,依据民法典规定,博主的行为对“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8 x0 ]& a1 S2 b" D, D' l  但是他进一步阐释,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还涉嫌诈骗等罪。; L! q& M8 x( r  H7 V( h/ F" p2 c
+ J4 w+ y! E6 i+ B: S# L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生活中冒用、盗用的事件屡禁不止,法律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一般情况下构成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如果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诽谤。& l: @6 h$ ]) Q  c7 |
, z( U$ M+ h4 h7 X" c& B9 }
  就此事来说,丁金坤认为,开直播主播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女教师”,已获得打赏,已经涉嫌诈骗,数额小的(一般六千以下),治安处罚,数额大的,涉嫌诈骗罪(一般六千以上)。0 h& \$ I, _6 D* j# n/ D' O4 F
- @6 A, K' g$ p* ]( I4 ]# P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5-4 01:4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