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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9-20 13: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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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在校搞有偿补课,用公家的水电及教学设施来搞肥个人,可能在有的学校不止一次一回,这算什么?一方面参与补课的老师自称不愿周未补课,一方面又一二再,再二三地利用监护人(家长)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的善良心态,主科老师平时不讲重点或少讲过筋过重点,有偿补课时,才讲重点,你不来交费补课,成绩就上不去。- w- j H! a3 G0 U5 l6 r9 K2 U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教师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是校长法人代表的职务行为,学校收费必须在有各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之后,报经县(区)以上物价部门核准后公示,并向缴费人开出有效票据,一分一厘入账归公。否则,属于进入单位“小金库”和个人腰包的腐败行为,各级纪委及物价不应甘当摆设的“花瓶”,应有所责任担当和作为。而今现在眼目下,不启动追责第一责任人的“零容忍”制度,仅仅退费是教师、学校(校长)、教委(教育局及大口归口管理单位)利益链上的“内部处理”,一退了之,不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者、执行参与者,是涉嫌“乱收费”的团队习惯性应付媒体和挑战相关法规的表现。同时,也是对举报人的轻视。隔靴搔痒的“内部处理”,只会护犊子和“助纣为虐”,下次可能在校内外,在明里或暗处还会可能发生有偿补课行为。甚至还会做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过急行为。为天下不平事而敢于鼓与呼、传播正能量的传播网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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