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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剑阁食药工商质监局严打“坑老”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荷    时间: 2018-3-21 23:54
标题: 剑阁食药工商质监局严打“坑老”行为
剑阁食药工商质监局严打“坑老”行为
    法制传播网讯(李靛 贾竣升)近日,广元市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市场巡查时,发现普安镇河西街某经营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所经营的“康济神农菌王掌灸通”、“硒美人葛根茶苓醋”、“健康竹鱼油软胶囊”等产品350余瓶(盒)予以封存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据悉,这是继该局执法人员查处“第壹读者生活馆”虚假宣传兜售食品、保健食品案后的又一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行动。
    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18”护民生主题,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健康养老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在销售保健食品、用品过程中存在承诺疗效、食药混淆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查“傍名牌”违法行为,严查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专项行动中,已依法取缔涉嫌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窝点8处,印发了“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知识,让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各种诱人的虚假宣传。
    该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注意几点:一是请认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以在官网查询确认。二是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请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因为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产品还有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和注意事项等,所以大家在选购这类产品的时候应该仔细看标签说明书。三是请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产品。四是请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请拨打12315、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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