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一段监控视频在微信群迅速传播
视频里显示
1月10日晚上10点多
一男子尾随一名女性进入小区后
竟然在小区通道里试图抓住这名女性
1月10日10:38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新村小区
一名男子跟在戴口罩的女子身后,就在女子转过头看男子时,男子伸手想抓住女子,好在女子及时逃脱跑开。
监控画面显示,女子跑出小区后,这名男子跑到4号楼和5号楼之间的消防通道,确认女子没有惊动到安保员后才不紧不慢地离开了。
小区安保员欧女士说,当时保安亭就在眼前,小韦却往道路外面跑,这让她觉得有些后怕。
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小韦也结束了寒假工,回到家人身边。接到报警后,目前警方正展开调查。
大伙儿尽量避免深夜独自出行!
遇到意外情况沉着冷静
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并及时报警求助!【延伸阅读】:
猪脚店19岁女店员下班后遭人尾随***致死,事前跟她喝酒的老板被判赔偿5万多
凶手被判处死刑,小美的父母将猪脚店老板诉至法院,索赔80万元。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女店员下班后遭***致死
2019年5月7日,小美应聘到师宗县雄壁镇的一家酸菜猪脚店上班。2019年5月23日晚,猪脚店老板李凯邀请了朋友程军来店里吃饭,席间两人喝了酒,之后小美也被邀请一同饮酒。
当晚22时40分许,下班后的小美从猪脚店推着自行车回家,没想到这段短短的路程,小美遇到了意外。
判决书显示,小美在23时许遭遇张帅的尾随,将其背至雄壁镇和谐路雄壁供销社废弃的砖瓦房第一间屋子内实施不法***而导致其死亡。
小美父母的起诉书显示,张帅对小美实施***,在小美反抗的过程中,张帅掐住小美的脖子导致窒息死亡。
根据公安机关的检测报告,***小美的乙醇含量检测为220.8mg/100ml。张帅于2019年12月5日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小美父母没有主张附带民事赔偿。店老板没有履行照顾义务担责20%
事后,小美的父母将当晚一同饮酒的程军以及猪脚店老板、老板娘诉至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索赔80余万元。
小美父母认为,喝酒期间不论是老板李凯还是他的朋友程军都没有制止小美饮酒,2019年5月23日22时40分许,小美从李凯夫妇的酸菜猪脚店下班,作为雇主的李凯和孙娟夫妇与同桌饮酒的程军未对小美某行使送回家的照顾义务。
李凯孙娟夫妇认为,小美明显不属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她的死亡是因为张帅的犯罪行为所致。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检测报告,小美死亡后乙醇含量检测达220.8mg/100ml,已超过了醉酒标准,小美作为一名年仅十九岁的女性,饮酒后于晚上十点多独自回家,无疑增加了人身危险性(从张帅的供述中反应出其因为小美饮过酒遂产生***小美的想法),且酒后反抗能力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小美饮酒的行为与其最终受到***而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孙娟、李凯作为小美的雇主,且当晚小美与李凯共同饮酒(小美喝了约四个小荞酒),被告孙娟、李凯基于特殊的身份关系及先行行为对小美产生了照顾、确保安全的义务。但被告孙娟、李凯在明知小美当晚情绪不好且饮酒过多的情况下未将其安全送回家,即使如被告孙娟所述小美曾拒绝送其回家,也应打电话通知其家属告知小美饮酒的情况,让其家属出门相迎或者接其回家,并应确认小美是否安全到家,但被告孙娟、李凯均未履行这些义务,故被告孙娟、李凯对小美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承担20%为宜。
程军与小美互不相识,也无证据表明其对小美有劝酒的行为,且被告程军离开时,小美仍在店中未离开,故被告程军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孙娟、李凯赔偿小美父母5347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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