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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油市仲裁院院长刘光勇及工作人员何倩,胆大妄为,蔑视法纪!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8-7-31 11:27
标题: 江油市仲裁院院长刘光勇及工作人员何倩,胆大妄为,蔑视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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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 n( B# l2 ^2 l2018年7月6日,张启直(曾用名“唐启直”),男,身份证号码:510129196011173712,在绵阳江油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彰明镇)工亡后,江油市个别部门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欺压百姓,现举报如下,恳请从严查处,还百姓以公道,还公众以真实,还社会以海晏河清。一、忽视安全生产不作为。江油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属国有企业鸿飞公司(业主单位)不作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污水处理厂工地管理混乱,塔吊在施工工人头顶穿梭,掉下钢筋,导致张启直当场死亡。针对这一人祸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请有关部门能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涉嫌违纪违规招投标。污水处理厂中标单位为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元),此事故发生后,负责善后事宜的工地负责人均为持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信的江油本地居民(江油大调解中心留有委托信),该工程实际中标单位涉嫌挂靠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违规招投标,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三、充当地方势力保护伞。江油市仲裁院院长刘光勇及工作人员何倩,胆大妄为,蔑视法纪,在前期仲裁中,有失公平公允,明显袒护污水处理厂实际中标企业,欺压百姓;无视江油市大调解中心7月20日调解结果,擅自更改协议,强行仲裁,剥夺死者父母正当权益,在死者父母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出具所谓的法律文书,该二人胡作为、乱作为,充当地方势力保护伞。四、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污水处理厂涉事的塔吊操作员、观察员操作资格存疑,未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过失致人死亡,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 \. |+ n1 s/ U"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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