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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深夜斗狗”犬主人之一被处罚 本人回应:只是想用狗的方式解决狗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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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16: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近日,一段“小区内深夜斗狗”的视频引发关注。网传视频显示,在武汉某小区内有人夜晚斗狗,两只大型烈性犬在草坪上互相撕咬、吼叫,旁边则围着几个人鼓掌,鼓动犬只互相攻击。 网传斗狗视频截图1 K7 ]3 \* n; t' z( h
“刚开始看到几个人牵着三只大型犬在小区躺椅边,比较害怕没敢靠近,后来他们就解开其中两条狗的绳子,让它们在草坪上互相撕咬,一只狗的耳朵好像都咬破了,脸上都是血……”拍摄视频的网友介绍说。2 @- [) K, y6 P* u

. C0 k% V+ Z2 N5 u据大象新闻报道,有目击者称狗斗了五六分钟,“本来狗没有打了,(主人)还强迫他们继续打”。另据大皖新闻报道,涉事小区所在的汉阳区永丰街道燎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经过物业和派出所民警配合,已找到斗狗一方的当事人,“已带回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并做了笔录,后续可能会对其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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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2 t& ~7 B) U$ ?“出了这个事情我很愧疚,不论是对狗还是其他居民。”4月16日,自称是视频中涉事犬只之一的主人告诉他所养的杜高犬已在15日被强制送往留检所。在其提供的由武汉汉阳区公安分局永丰街派出所出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中,记者看到,4月15日,其因无证养犬违反《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处罚款。 受访者提供的警方《当场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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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介绍,他的狗名叫“宙斯”,平日里性格温顺,从未做出袭击人的举动。事发当天,“宙斯”与一位小区居民饲养的另一只杜高犬发生冲突,随后开始互相撕咬。“狗和狗之间不像人和人之间,可以通过说话来解决。”他说,自己当时没有斗犬赌博的行为,“就像自己家孩子在外面被欺负一样,你肯定希望自己家的孩子能反击对不对?”2 G- u$ s+ D2 B8 i

+ W& \. r! Q' }$ i: Q当晚回到家里,其对受伤的犬只进行了止血、打针、挂点滴等处理。第二天(15日)下午6点,他接到了永丰街派出所的传唤。“后来他们又通知了我女友,让她把‘宙斯’带到派出所,之后就没有再见到它了。”他表示,“宙斯”目前是否还活着他并不知道。3 T* m0 t' I# c% H% X2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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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记者试图就此事联系永丰街派出所,接线人员表示处理结果已经向当事人说明,现不接受任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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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根据狗主人提供的物业电话联系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这一事件。对方回复称,小区警务室已上门对相关犬只进行登记,“物业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部门。如果遇到有人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只能引导、沟通、劝阻。如果情形恶劣,物业会通知警务室处理。”7 E) R9 j6 z) l8 l- W( ~

& {' v: x5 v) c2 H17日,燎原社区服务站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前小区中涉及“斗犬”的人和狗都已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具体调查结果他并不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曾在去年7月对住户所养犬只进行了集中登记,并组织犬只办证和接种疫苗,但是事件中的犬主人并没有来办理,“他来了也办不了证,因为汉阳区是禁养大型犬的。”5 r5 ~  c# }% K& X* C* H$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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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杜高犬是一种大型犬,成年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为62-69厘米,体重可达36-45公斤,一般作为狩猎犬或护卫犬。这种犬只领地意识强,喜欢挑战同性别的其他犬。2019年1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中则明确规定了,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养犬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责令改正、没收犬只、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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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计划等‘宙斯’成年后将它送到朋友所在的护农队。”狗主人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他对自己的不文明养狗行为感到十分愧疚。从15日下午到16日晚上,他与女友一直在向永丰街派出所、汉阳区公安分局、留检所等多个部门了解情况。对于“宙斯”的未来其表示已不抱太多期待,“我只希望得到一个答复。”! B! k) ?3 j" x9 o% Y$ h;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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