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官网2月24日发布了《协会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规划》,文中提到,“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与中国广播电视联合会共同制定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已经于2015年底向社会公布,这是指导我们会员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生产电视剧指导性文件。在2016年里,协会将监督各会员单位认真遵守本通则的规定,积极生产本通则倡导的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表现的主体,反映人民心声,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会员单位创作生产影视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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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则第二条强调,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当执行规定,积极制作本通则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本通则禁止的内容。
《该通则规定,电视剧制作机构应积极制作通则中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通则中禁止的内容。通则第五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电视剧中不能出现的具体内容,如“宣扬灵魂附体、轮回转世、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暴露侦查手段、侦破细节,可诱导罪犯掌握反侦查手段”、“表现离奇、怪诞的犯罪案件”等内容。
而在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方面,通则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等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同性恋等。另外,“展示和宣扬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态”等内容也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如婚外恋、一夜情等。
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实际上这个通则是在2015年年底出台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我国电视剧产业进一步繁荣发展,指导电视剧制作单位规避风险、良性生产而制定的。在一共八条的通则中,详细规定了国家提倡的内容以及明令禁止不能拍摄的内容,对于现在从事这一行的工作人员有很强的指导作用。